《细细的蓝线》作为新纪录片电影运动的代表之作,非常巧妙地通过剧情再现、电影的叙述手法、剪辑音乐和有特殊含义的镜头的运用,复刻了1976年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一起枪杀警察案。该片提出了对于嫌疑人兰道·亚当姆斯的犯罪事实的质疑,并成功进行论述,引起美国社会的巨大轰动,使得亚当姆斯的判决被推翻。《细细的蓝线》探索纪录片的更多可能。以颠覆非虚构的真实记录的主张证实了事实真实,并完成其负担的社会功能,形成极强的正面影响。
一、冷酷的视听语言
全片色调冷凝严肃,蓝色、红色、白色构成这部影片的主色调。开片即是两三个城市远景的镜头,深蓝色铺陈画面,红光闪烁。奠定了全片冷静的叙事风格。
红色代表了紧张、暴力、血腥、犯罪,全片多次出现旋转警示灯的镜头,且多次和两位犯罪嫌疑人的采访镜头组合。这不仅是暗示,更是影片节奏的掌握。全片并未有传统纪录片的人物介绍,仅从采访人物的话语让观众独立发现各种线索。这个镜头相当于人物身份的提示,同时也是上段叙事的留白,造成间离效果,引导观众走出上段叙述,并且暗合主题。
与此类似的还有轿车车灯的特写、警车车灯的特写。这种寓有深意的镜头,配合暗黑的城市街景、大面积阴影的呈现、枪声的音效和低沉的配乐,营造黑色电影的视觉风格,并且带有极强的故事片的特质。
白色更多表现在纪录片出现的大量拼贴式的文本镜头。报纸、解析图、地图、相片,这些镜头增强了纪录片的真实性和互文性,构成多视角的记录模式。白色的应用如同呈现证据论述一般冷静且抽离。
两位犯罪嫌疑人的采访镜头的色调也是极端相反。兰道,事实上是被冤屈的犯罪嫌疑人,他的采访镜头是抽离的白色调,穿白色T恤,背景为灰黑色。而真实的犯罪者大卫的采访镜头是相对浓烈的红色。纪录片也是以两种镜头氛围的不同区分两个人。
纪录片还通过对于文本镜头的景别、镜头运动凸显某个特质,或者达成反讽效果。通常采访人物说到某个关键词,会给出相应的文字特写镜头,且只卡出那个关键词。这既是一种强调,有时也是为了反讽,比如作伪证的证人。也通过文本与生俱有的客观和理性强化纪录片的概念。介绍人物,则放照片的特写。强烈的个人风格的镜头造成纪录片强烈的记录风格。
此外,纪录片运用的搬演镜头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情景再现。譬如枪杀的搬演,纪录片只是展现全景、中景,强阴影分割使得模糊性增加,枪杀行为通过警察的一部分肢体、音效、枪的特写镜头营造。且警察倒地的镜头多次出现在纪录片中,不同部分的特写放大,配合不同人物的不同叙述,一遍遍加强枪杀的印象。该片的大部分搬演是纯粹的意识流风格的搬演镜头。一双鞋塑造审讯人员的冷酷,满是香烟的烟灰缸塑造兰道的心焦。如同“肢解”的片段式镜头增加了搬演的模糊性,反而使得搬演的引导作用降到最低,导演如同自说自话只是讲事实陈述。
二、强烈的叙事风格和间离效果
莫里斯曾言:“影片并非讲述谋杀案的故事,不是关于一项调查。其本身就是调查。”《细细的蓝线》一共采访了18位人物,导演将18个人的采访通过剪辑分散于不同部分以贴合主故事线。并且在采访镜头中插入文本镜头、强烈寓意的镜头、搬演镜头、好莱坞影片、插画等,呈现出拼贴画的结构风格,营造多视点的叙事结构。
且这些多元化的镜头、庞大的证据资料以静照或者慢镜头的方式和采访内容呼应契合,并延伸出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叙述可能。人物画像和好莱坞影片也透过叙述内容探求人物内心。并且女证人相配的好莱坞影片镜头和法庭叙述部分相配的油画图片也形成了很强的讽刺效果。
纪录片采用电影的故事片叙事结构,主线清晰,使用倒叙的叙事顺序。一开头即是两位嫌疑人的交叉采访镜头,并未交代身份、背景,紧接着是警官的采访镜头和兰道在审讯室的扮演镜头。之后出现多位相关刑讯、法务人员佐实兰道的犯罪事实和拒不认错。至此,兰道的犯罪形象初步树立。但是,导演又条分缕析地从兰道的精神状态和作案动机引导受众产生质疑。随后通过兰道的辩护律师、达拉斯法官、其他证人,这些立场相互矛盾的人员采访的拼接,不断相悖争执的叙述内容,一步步试图让观众产生更大的质疑。而后通过心理测验师、与大卫交手最多的警官的采访、大卫的童年背景,证实大卫有更充分的作案动机。而最后的录音,更是重重一锤,这罗生门风格叙事落下定音。
导演对于采访镜头的选取和处理也非常具有个人风格。他并未介绍一个人物,而是通过前一个人物的叙述内容,使得观众对于下一个出场人物的身份有所猜测。这样的处理使得纪录片保持连贯性和节奏感。而一些人物的出场即便没有铺垫,观众也能通过内容叙述对于背景身份有所了解。导演试图完全呈现访谈内容而不加任何修饰。每个人完全自说自话,形成多角度的叙事碰撞,避免了单一的确定性陈述。
不仅如此,在纪录片关于证人、律师、法官的那个叙述部分,导演更是采用罗生门式的叙述风格。兰道的律师和证明兰道是凶手的证人彼此立场相悖,纪录片安排在一个情绪浓烈对女证人多加指责的律师的采访镜头结束后,直接拼接女证人的采访镜头,随后又拼接认为女证人作伪证的人员采访,和认为兰道就是凶手的法官的采访镜头。这些人物立场互斥,所说内容也诸多无法统一。但是导演通过这样的拼接,和对于其他元素镜头的使用,反而使得观众可以独立思考。情绪饱满的女律师、认定自己有侦探思维的女证人、认为自己记忆模糊的另一位证人、坚持立场的法官,虽然他们在纪录片中只是出现了采访镜头,但是毫无疑问,导演的处理使得他们的人物塑造和人物特性加强,变得更加有记忆点,不断铺垫观众的质疑情绪。
“这部影片将搬演作为一种风格化的叙事策略,解构了通过虚构搬演以达到真实的传统观念,实现了一种自我指涉和对真实的超越”。虽然影片并未有明显引导事实的倾向,但通过故事主线的铺垫和话语的多元碰撞,使得观众一步步触及真实。纪录片结尾,大卫的最后一次采访录音可谓确定了客观事实真相,影片的叙述目的也达到了。
此外,这部纪录片处处体现着间离效果。每个叙事段落结束后,会插入实景镜头或者报纸或者特写镜头,营造抽离感。在人物采访间隙也会插入相应的多元文本镜头,真人采访和纸面文字的矛盾,蓝色实景营造的冷静和巨大信息量的矛盾,血腥场面和简笔分析图的理性的矛盾,都很好地避免了纪录片沦为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故事片。
总而言之,这部纪录片无疑是很成功的,无论是风格、口碑还是社会影响。而它也不仅仅只是追求反叛与先锋。片中坚信兰道为凶手的法官说,警察是区分极权与民主的“细蓝线”。但是法庭更是去伪存真的“蓝线”。埃罗尔·莫里斯的这部纪录片实现了去伪存真,而这种社会功能更应由警方和法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