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贤者之为人臣,不损君以奉佞,不阿众以取容,不堕公以听私,不挠法以吐刚,其明能照奸,而义不比党。(卷四十四 潜夫论)
释义:贤明的人做臣子,不以奉承和花言巧语使君主圣德受到损害,不为求取自己安身而曲意迎合大众,不损坏公义来顺从私欲,不因畏惧强权而徇情枉法。他们的明智能够辨别奸邪,他们的行为符合道义,从不结党营私。
感悟:这段话让我想到一句话: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年轻的时候轻视规则和底线,觉得规则是枷锁,是桎梏,什么事都敢去做,什么人都愿意交往,任意妄为,结果可想而知。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开始学习谨言慎行,更觉得规则是一种保护,就像交通法规,每一条法规背后都是无数条生命的代价,不容轻视,如果当下的事情因为某些原则不能做,那就顺其自然,不强求。
贤明的臣子做符合道义的事,此事是长久的,如果不符合势必被清理,也是迟早的事。最近很多新闻报道出来一些陈年旧案,但凡不符合中正光明的原则,迟早都要被曝光。
最后分享一句话:减得一分人欲,复得一分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