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确实有必要去看看劳动法和合同法了。
今天帮女朋友看了她妹妹的暑假工合同,看出来了不少问题。为了保险起见,我又把合同拿去给AI看了一遍。我发现如今的劳动合同很喜欢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徘徊,就比如帮员工买保险应该是公司的事,但临时工的保险需要自己掏钱,然后公司买你买。还有有的合同喜欢在合同中把工作地点的厂用英文简写,这是一个很迷惑的行为,因为简写就意味着有歧义,所以我建议把英文简写改成工厂的中文全名。最后发现了一个严重了的问题,如今的大学生暑假工都是一份合同,这完全是违反劳动法的。只要是劳动合作,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那就必须有两份及其以上的合同,不然容易引起权益纠纷。
我记得去年买了《劳动法》《合同法》和《民法典》,三本书已经吃灰了。仔细想想,还是翻出看看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