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友人聊天,提到了中国行业和其他欧美国家行业其自治的效果。
那个友人笑称,其实欧美发达国家在行业通报或处罚措施上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但消费者和投资人看到的话,基本上就宣告这个公司凉凉了。
我追问了个问题,那最近风风火火的课外培训行业的灭顶之灾,为什么在中国要国家出手才能制止。友人反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看到中国哪个行业能真正规范自治好自己的行业的?
我想了蛮久,确实一时间想不到。也就是意味着在中国,要依靠行业自治的道德心,是很难相信的。在相对发达的国家,政府不会做行业的规范监督者角色,行业自发会有自治的管辖权。而似乎在目前的中国,这个监督者是空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