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不喜欢一个人 是什么感觉
他本来浑身是光
有那么一瞬间
突然就黯淡了
成为宇宙里一颗尘埃
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
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后来发现
那是第一次见他时 我眼里的光”
今天读到这样一句话,一眼就喜欢上,像年轻时一眼就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一样。
今年28,两个月前,刚和恋爱3年的男友分手。当我后来把这个消息告诉我妈时,我妈说,早说了叫你早点结婚,起码早点订个婚吧,你看现在。可是妈,结了婚都能离,订婚顶个屁用。再说了,现在分不比结了才发现不是对的人好。妈叹了口气说,欸,那也是。
在他们眼里,到年龄就该结婚,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没有这样,就是过得不好。
我就想啊,什么是好,什么又是不好。
我曾试着妥协。
分开前我和他一起住了两个月,在他家,离我租的房子跟公司都不远,他们一家分别住在不同的楼层。现在想想,真是笨得可以,我拒绝了跟他一起住的提议一整年,最后在他说他下班回来很晚很累还要两边跑,因为他想见我的理由下答应了。
往后的两个月,过上准婚姻生活。可是,你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的婚姻家庭生活是这样子的吗?
我出门三天,回来唯一有变化的应该就是多了两套脏衣服。有一次下班跟他在他爸妈那吃饭,吃完了他催我洗碗,那天太累我回了他一句你干嘛不洗,生了我整整两周的气。
有一次我来大姨妈,很累,洗完澡出来我说,我好累啊,衣服你洗吧,结果人家说,你放那吧,我天真的以为,下一句会是,我洗,结果是,等你大姨妈走了再洗。
他不肯陪你去十分钟路程在的市场买水果,却愿意花一整天陪别人开一个多钟的车去挑两套衣服。他会在我受委屈时一次次选择默不作声。
太应了那句话了,失望是一枚枚硬币,攒够了就能买一张离开的车票。是的,我攒够了,离开了。
现在的我,单身。虽然偶尔觉得孤单,偶尔羡慕情侣。但总体来说,我过分很好。
下班去市场买点菜,回去做自己想吃,看部电影,看看书,准备第二天的早餐下午茶,偶尔尝试做做蛋糕,奶茶。
周末睡个懒觉,搞好卫生,约朋友看看电影逛逛街,再吃个饭散个步。
又或者约几个同事朋友去附近来个两天一夜的小旅游。
每两三个星期回家看看爸妈。
我觉得我时间都不够用,哪来的时间伺候别人。如果那个不是我心甘情愿和他一起的人。
所以,妈,虽然我28,单身,但我过得很好。
如果我遇到那个他,我会如你所希冀步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如果没有,请你不要着急,不要劝我将就,我现在也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