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审议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时间是 9月中旬,每届大会会期一般为3个月,人们称它为“马拉松式”的会议。每年9月联大开幕时,各会员国通常由外交部长、总理或國家元首率领代表团参加大会。大会享有广泛的职权,可以就宪章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问题及联合国任何机构的职权问题进行讨论;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各理事会的理事国;根据安理会的推荐委派秘书长和通过接纳新的会员国。大会通过的决议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对会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
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法、苏(现由俄罗斯联邦继任)、英、美5 个常任理事国和 10 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是惟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安理会对国际问题的调停和裁决实行5 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每项决议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否决票,便不能通过。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由 54 个理事国组成,在联合国大会下,负责联合国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活动。我国从 1971 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起,便一直是该理事会的理事国。
托管理事会负责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尚未独立的领土或割自敌国的领土,促进托管领土向自治或独立的方向发展。1994 年已完成其历史使命。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为了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司法机构,设在荷兰海牙。负有解决国家之间争端的职责。它由 15 名法官组成,法官由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出。1993 年底我国史久镛教授当选为国际法院新一届法官。
秘书处是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机构。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安理会推荐,经大会任命,任期5年,担负重大的国际政治责任。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已有9位秘书长,现任秘书长是葡萄牙人安东尼奥·古特雷斯。我國自 1972 年以来。先后有5人担任过联合国副秘书长的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