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2)用:用处。
3)和为贵:以和谐最为宝贵。
4)道:指治国策略。
5)斯:这。
6)由:任由、按照。
7)行:行得通。
8)节:节制、制约。
【译文】
有子说:“礼的用处,以和谐最为宝贵。历代君王的治国策略,最关键的地方也就在这里面。然而大事和小事只是死板地按照和谐的方法去做,有时也会行不通。为了和谐而一味地只追求和谐,不用礼来制约和谐,也是行不通的。”
【理解与思考】
孔子曰:“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所以“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可见“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另解:
有子说,礼是严格的,但是在应用的时候,也要和顺从容,没有勉强的意味才难能可贵。也就是说,即要守礼,也要顺乎天理,合乎人情。古代的先王指定礼制的时候,用心都是为了大家和平共处,所以才能完美,没有弊端。天下之事,小到一举一动,大到纲常伦理,都可以由和而做,才能无所阻滞。礼贵于和,如果有益,则无不可行者。
“礼之用,和为贵。”这等于礼的哲学。礼是干什么的?是中和作用,说大一点就是和平。这也就是礼的思想。人与人之间会有偏差的,事与事之间彼此有矛盾;中和这个矛盾,调整这个偏差,就靠礼。那么法律也就是礼的作用,法律的原则之下,理国乃至办事的细则,就是礼的作用。假如没有礼,社会就没有秩序,这怎么行?所以人与人之间要礼,事与事之间要礼,而礼的作用,“和为贵”,就是调整均衡。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中国文化中称先王,不是指那一个皇帝是先王,“先王”这两个字,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传统文化”、“中国文化”的意思。所谓“王者望也”、“王者用也”这些注解以外,我们了解“先王”两字的精神,就代表列祖列宗。所以中国文化的先王之道“斯为美矣”,最了不起的,我们人文文化的建立比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更早。“小大由之”,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由礼的精神来处理,失去了礼的精神就不行,一定出毛病。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讲相当矛盾的道理。我们经常看到“矫枉过正”四个字,“枉”是歪了,看见事物歪了,必须要矫正它;矫正得过分了,又是歪了。换句话说,不是向这边歪,就是向那边歪。总之“过正”就是歪。礼也是这样,要中和,过分的调节也不好。一个青年一点不懂礼貌固然不对,但他一天到晚都讲礼貌,太多礼了,人家就要误会他拍马屁,所以“知和而和”,对一件事,了解了它的中和之道,而去中和、去调整它。但过分的调整就错了,“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所以礼义的基本精神,是调节一件事物,中和一件事物,但是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又要重新把它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