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8

狗咬了人,谁来评理?质疑属地管辖信访原则

赵志义律师

质疑“属地原则”:当狗咬了人,却让狗主人来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信访渠道在不断优化,但其中一个制度性的老问题始终未能解决,那就是信访中长期奉行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我们先不谈制度设计的初衷,先讲一个简单的例子。

狗咬了人,谁来评理?

某日,一条狗在小区咬伤了路人。受害人愤而找狗主人理论,狗主人却满不在乎,甚至拒绝赔偿。受害人别无选择,只能向上级官府“告状”。

可是这官府却说:“我们有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这事还得交给狗主人来处理。”

于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让本该负责的人来解决自己制造的问题。这不仅荒谬,也极不公平。

属地原则的初衷 vs 现实困境

信访制度中“属地管理”本意是希望问题在源头就地解决,提高效率,减少上访成本。然而现实中,这一制度往往演变成“踢皮球”和“地方保护”的温床。

举个常见的例子:

一位村民举报村干部贪腐,走完村、镇、市的反映渠道后问题无果,只能向省甚至国家层面反映。

可是信访件最后又被“交办”回地方,让地方政府“自行处理”。

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甚至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这不是个案,而是很多信访人的共同遭遇。

让被投诉者来“解决问题”,能公平吗?

在属地原则的现实操作中,最大的问题是:矛盾双方权力严重不对等。当一个普通人投诉权力者,而系统却要求权力者来“评理”时,这不是制度设计的合理回路,而是一次逻辑上的“自我审查”。

正如我们不会指望一个被告担任法官,也不该让一个被投诉的地方政府“自行处理”自己的问题。

这正是属地原则在信访实践中暴露出的最大悖论。

建议与反思

我们不是一味否定属地原则,而是主张在其基础上建立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例如:

属地处理+垂直监督:保留属地办理权,但必须由上级设立专门组监督处理过程并进行复核。

信访回访制度:确保当事人的反馈意见真正纳入处理结果的评价指标。

公开通报机制:对交办件的处理过程进行全流程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最后的话

“属地管理”不能变成“属地遮丑”,也不应成为“原地打转”的代名词。

如果信访制度不能真正成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通道,而只是绕了一圈、又回到问题制造者的手中,那么这个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与人心基础,都将被慢慢侵蚀。

我们希望看到的,不是形式化的流程,而是真正有用的解决。

否则,狗咬人之后,官府却让狗主人裁决正义,这样的“管理”,又怎能让人信服?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