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读过萧红的书,只听说她是一位很有才气的作家,和张爱玲齐名。
偶然路过一个打折书摊,看到了这本书,心动想买。当时并不知道这本书是萧红的绝笔作品,只写了一部分她就病逝了。
还没看到结尾,不知道这个本书是没有结尾,还是真如红楼梦一样,有人给续写了结尾。
目前看到一半,几度看不下去。转去网上百度一下评论。很多人给了很高的评价,于是,我又拿起来开始看了。
为啥看不下去?因为书中的主人公,太让人气愤了。
一个不太富裕人家的少爷,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啥也不干也就算了,还天天惦记着父亲的钱,惦记着太太的钱。他父亲并不是特别有钱的人,他太太哪来的钱呢?是娘家的陪嫁,还是公公给的养孩子的钱呢?我还没看明白。
就这么一个,只顾自己,不管父母妻儿的人,懒的让人发指。
他一个人逃难到上海,太太不在身边,衣服脏了,用手指甲刮,鞋子脏了随手从地上捡转头石头刮。租住的房子里,东西扔的到处都是,每次进门总要踢到几个瓶子,弯腰扶起名字,放回原地而不是把瓶子归置一下。下次进门依然还是踢到几个瓶子。
他一个人在上海,没钱了,最后和一个又穷又懒的朋友住一起。夜里下雨,他俩宁愿淋湿床褥也不愿意起来关窗子,担心自己关了窗子对方没去关会吃亏,因为毕竟是两个人的窗子,两个人的床铺。这种懒人,真他妈的让人想暴揍一顿。
三个月后,太太带着仨孩子,逃难来上海,马伯乐一心想知道太太带来多少钱,好计划着如何进行下一步逃难计划。但是,又胆怯的不敢直接问太太,每次做好了心里建设要直言询问,一分钟过后,又没有勇气去问了。
这么一个自私,懒惰,懦弱的人,为啥还能娶到老婆,还生了三个孩子呢?那是在旧社会,要是现在的社会,肯定没人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即使是有人一时糊涂嫁给他,也肯定会离婚结局。
看得我气愤到极点,想把书扔掉。
但转念一想,这不就是作者的写作功力所在吗?
能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生动,能把各种琐事儿写的这么传神,不愧是名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