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吧,我是小三B,我和前面的小三A和后面的小三C我们三个是同一时间和同一金主产生的包养关系,通俗点说,就是我们的金主同时包养了我们三个。
我是一名来自安徽的小姑娘,中专毕业,学的护理专业,我个子不高,但五官非常精致,从小到大被称为“小刘亦菲”,但我比刘亦菲更有灵气,可能是因为我少不更事的缘故吧,大家都说我的眼睛总是水汪汪、亮晶晶的,我又爱笑,又总是心太软,心思单纯,没心没肺,所以我们的金主才想包养我的吧!
我认识金主的时候才18岁,那时我刚到上海不久,在一个酒吧里做推销酒的工作,有一次被客人灌醉了,被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往外架的时候刚好碰到了我的金主,他当即把我拦下,让他的司机把我送回了他经营的酒店,给我安排了一个房间,让我在那里休息了一晚。
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着陌生的环境,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楼下餐厅的服务员给我送来早餐的时候我才想起昨晚醉酒的事,服务员让我吃好早餐到楼下餐厅,说老板在餐厅等着我。
我下去的时候,才第一次看清我金主的样子:个子不高,约莫五十多岁,保养的很好,五官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年轻十岁,头发还很浓密,不知道是染发了还是头发本身就黑,总之没看到几根白发,人也很慈祥,说话也很亲切随和。他说我小小年纪不适合在酒吧工作,太危险了,问我是否愿意到酒店工作,他可以给我安排个副总的职位,工资给我开一万;如果我想要挣快钱,他可以包养我,保证三年给到我200万。我一听,就心动了,马上说愿意。
我真的需要钱。
这个社会,什么时候都是笑贫不笑娼。
我出生在安徽农村,家里只有姐妹两个孩子,在重男轻女的农村,女孩就是“赔钱货”,加上爸爸是上门女婿,妈妈更觉得活的憋屈,看不到希望。在这种环境下,我和姐姐发展的截然不同:姐姐长得胖,结实,性格刚烈;我长得瘦,娇弱,性格也柔弱。所以,家里重活、粗活都是姐姐干,遇到被人欺负,也一直都是姐姐保护我,我和姐姐的感情胜过爸妈,姐姐更像我的妈妈。
但我中专毕业那年,姐夫做生意赔了,欠了很多债,外甥女又小,姐姐愁的一度抑郁,几次吃安眠药被送到医院洗胃。
我向姐姐承诺,姐夫欠的债我会帮他们还,让她好好保重身体,不要再想不开,她如果走了,我和外甥女都不要活了。
姐姐跟我保证再不会做傻事后,我来到了上海。
遇到我的金主的时候我才来上海不到一个月,对于我这样一个除了有几分姿色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人来说,找份高薪的工作简直比登天还难,所以,遇到金主,我就像遇到了我的救世主,而他,确实就是我的救世主,确切地说,他也是我们家的救世主。
听完我的遭遇后,我的金主立马给我转了四十万,让我转给我姐夫他们还债,另外,在他的酒店旁边小区给我租了个三居室,一间做保姆房,专门请个阿姨为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另一间他说什么时候我姐她们来上海,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他一年到头也来不了几次上海,所以他把酒店交给我打理,另外把他在上海市区的两栋别墅的钥匙也交给我,让我隔三差五去帮他看看,别墅都有专门的阿姨定期打扫,有栋别墅內还养了两只大狼狗,有专人看管;还有一辆五百多万的奔驰,有专门的司机保养维护,不需要我操什么心。
我当时就觉得,他哪里是在包养我,分明当我是他的女儿呀!他是那么善良、慈爱,就算今后做他一辈子的情人,我也愿意!
金主说他当我是他的女儿,他没有跟我签包养协议,他说我是自由的,他答应付我的“包养费”其实是我在他这里工作的“工资”,虽然跟我的能力比起来,这个工资就是天价。他之所以不跟我签包养协议,是想到如果哪天我想恋爱结婚了,可以随时跟他说,他会像嫁女儿那样送我出嫁。
我一时感动的稀里哗啦!我承认,我犯了作为一名小三绝对不该犯的致命错误—我对金主动了心、动了情!
后来的五年,金主不断给我请一对一的外教教我英语,请一对一的舞蹈老师教我舞蹈,又送我去学各种管理课程,我的羽翼逐渐丰满,已由当初那个清涩的18岁的少女成长为职场上杀伐果断的女强人,哪怕没有他的呵护,我也可以独立翱翔、征战四方。
我24岁本命年那年,遇到了我的真命天子,我突然累了想结婚了,金主说,他不是你的良人,你不能跟他,跟了他你会受委屈,他有家室,他很花心,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去支撑你今后的生活;我不管不顾,决意要跟着他去;金主见劝不动我,说,我答应过你有一天会像嫁女儿一样送你出嫁,如果你执意要跟他,你要做好一辈子做小三,永无出头之日的准备;另外,我给你的200万你自己存好,最好存死期,不要拿给他用一分;我给你买的房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卖掉,万一哪天你真的一无所有了,起码还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最后,在他离婚之前,不要跟他有孩子。
看我一一答应,金主也就不再说什么,他给我转了200万,我们各道珍重,各走各路。
如今,经过几年的等待,我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我和我的真命天子已结婚,儿子也满8岁了,我们一起努力在徐汇买了房,我开了一家家政公司,他做他的生意,每天都过得充实而忙碌。
感恩遇见,皆是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