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的日记【人在旅途】
爱情真诚为爱人,
甘愿做眼撼灵魂。
真爱哪管看不见,
明眼作假难留痕。
安妮简书文佳妙,
如数家珍正到门。
女中豪杰飒爽姿,
谱写华章度晨昏。
在简书里,我有幸遇到了两个奇人:一个是著名网红作家蒋坤元老师,他以笔耕不辍每日凌晨即起写文章在简村里名闻遐迩,而这也成为简书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另一个奇人是一个奇女子,她就是简书中的巾帼不让须眉、才华横溢的才女安妮,她跟作家蒋坤元一样,文笔都是那样简洁朴素,语言都是那样质朴清新,文章都是那样朴素无华,而这恰恰就是我最喜欢的文风,我也正在向他们学习,力争去追赶他们,并向他们靠近。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正是我把他们在写作园地里奉为楷模的真实写照,虽然不一定能赶上他们,但我在学习的路上,努力并快乐着。
也许有人对安妮的文章不以为然,认为她这样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地写文章,他们也会写,而且并不觉得怎样。其实他们不懂,真正地让他们去写安妮这样的文章,他们根本写不下去,这就是他们眼高手低,眼高于顶,心比天高,但一旦去写,就会笨手笨脚地写不下去的。
其实,我认为安妮洋洋洒洒五千言的短篇小说《【人在旅途】看不见的爱情》,写得太好了。这篇小说好在她的语言是那样质朴清新,惹人怜爱;她的文章构思精巧,思路清晰,结构严谨紧凑;她的写作方法是用抽丝剥茧的方法来拓展文章,情节跌宕起伏,写得很自然,人物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简直是酷毙的节奏。
文章写的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就是离异的女主人公带着女儿菲菲,漂泊到夏威夷后,因为要想有一个住的地方和终身有所依靠,她认识了偷渡到夏威夷岛的阿柴,由于不是彼此的菜,双方遗憾地刚认识就分开,没有火花擦出,但阿柴生活虽混蛋,人却很善良,他把女主人公介绍跟一个移民盲人律师麦克认识了,并最终跟麦克修成正果。
故事虽简单,但安妮妙笔写文章,把故事情节写得跌宕起伏,内涵很丰富。里边的真情实感洋溢在字里行间。譬如,女主人公跟菲菲的外婆拥抱那一幕直击人心。
跟阿柴约会,顺便把阿柴介绍得很详细,无不说明安妮很懂把故事要写得让人喜欢看。而写阿柴也不是闲笔,因为有了阿柴的出现,才有可能让阿柴为女主人公跟麦克牵线搭桥。安妮就是这样层层递进地把女主人公推到了麦克面前。
而女主人公看见麦克大白天戴着一副墨镜,以及麦克如看见似地指挥着女主人公倒水的描述,写得太好了,这既是一个悬念,也是一个伏笔,而后来阿柴说麦克是一个很好的人,女主人公可托付终身给他,但麦克是一个盲人,这才揭开了谜底。总之,安妮这篇短篇小说,简直就是国手的大手笔,说是一篇妙不可言的佳作也毫不为过。
投稿通道1:芳华的日记的小岛
投稿通道2:【人在旅途:征文投稿】
【人在旅途】谝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