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如果有可能,尽量离开你曾经的城市,人生只剩下四分之一的时间了,放下一切伪装,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无所顾忌,随心所欲地生活。”
所以我选择了包头,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它比我的故乡乌海大许多,而是因为这里有我想看到的人,有我喜欢的雨,有我愿意敞开心扉拥抱的夏天。
和北方所有的城市一样,包头的夏天,怎一个热字了得。所以我在故乡,很小的时候,只会穿一个大裤衩,趿拉着一双很多时候都露出大脚趾头的鞋子,放肆又无所顾忌地在街道上游荡。还会把吃剩下的瓜皮扣在头上,在大街小巷里游荡。
少年的我同样是桀骜不驯,而剃光头敞胸怀就是标配,毫不在意姑娘们投过来鄙夷不屑的目光,妥妥滴以丑为荣。三五个狂妄不羁的少年,会在三十度以上的高温下,买上一堆冰棍,坐在马路牙子上来吃。第一口会连包装纸都咬下来,冰棍吞入口中,噗地一声,把包装纸吐在马路上,然后放肆地哈哈大笑。
后来,知耻而后勇,学会了穿西装,尽管它束缚了我们内心的火焰,在炎热中坚持,还是有许多人,包括我们心爱的女人,他们都在夸奖我们,学会了文雅,懂得了自尊。这样一直坚持,直到退休那天。
所以,我选择了包头,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在它的夏天,我依然可以趿拉着拖鞋,穿着大裤衩子,光着膀子,露出渐渐衰老的肌肉,在小区里转悠,在马路上静立。
不得不说,这种能够找回少年时那种“不要脸”的感觉,实在太和我的心意了,再不用顾及那些熟人的眼光了,即便在炎热无风的夏天,依然可以感受到,像风一样的自由。
包头的夏天,总会有雨,除了能够给我带来凉爽之外,我还可以穿着白色运动鞋,黑色长裤,蓝色T恤,举着一把红色雨伞,围着陌生的城市闲逛。
这时候,我可以随便低头走路,或者抬着头四处张望。永远都不用担心遇见熟人,更不用担心因为没有打招呼而被人说目中无人了,也不会因为死死盯住美貌惊人的女子而被熟人发现。
在陌生城市的夏天,还原一个老大叔曾经少年的情怀,炎热就会变成热情,再不用伪装成文雅,把自己累坏了。
包头的夏天,最适合周边游,阴山山脉留下无尽的风光,大青山中藏着太多的景色,城市里的草原,山口边的水库,古老的秦长城赵长城,庄严肃穆的庙宇,麻池古镇……
我可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与我爱的人,或者步行,或者驱车,游遍传说中的美景。我还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在黄昏时出门,顶着余热未消的落日,走在宽阔的马路上,看晚霞变幻莫测的奇幻;我们还会在浓密的树荫下,静静地坐着,不说话,抬头看云卷云舒。
更多的时候,在包头的炎炎夏日里,我抱着手机,在书桌前不辍笔耕,她也会静静地备她的课。这样的安静她是不会坚持多久的,很快就会嚷嚷着让我给她切西瓜。
切西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原因是我需要对付这个世界上要求最高的人。难以想象,如果能把西瓜切成艺术范,是不是相对来说增加了西瓜的甜度。所以,一个西瓜我会切成两种样式。一种就是我们经常切出来的三角形,我喜欢吃这样的。一种需要切成一寸见方的样子,往上面插几根牙签。这是我的女人最喜欢吃的,她说显得文雅。
于是,在包头的夏天,一个患有糖尿病的男人,大口吃完西瓜,擦擦嘴,开始了他的传奇故事。
我想,此时应该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媳妇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牙签,将上面插着一寸见方的西瓜优雅地送入口中,慢慢地咀嚼着,偶尔还会用纸巾擦一擦从嘴里溢出的汁水。她的脸上露着微笑,认真地听着我讲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
若是此刻有风来打扰,或者是传来滚滚的雷声,她便大惊失色,慌忙站起来,不是把西瓜碰落在地,就是把水杯碰倒,乱作一团,尖叫者去关卧室、客厅、或者阳台的窗户。然后很快就会开始她的表演——数落我,这个也不管,那个也不顾。到最后看着我嬉皮笑脸的样子,她就会大败亏输,扭头回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去了。
包头的夏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有吃有喝有人陪,有风景看,最让我得意的,还是心可以安安稳稳的;包头的夏季,是我最想要的季节,它去了还回来,有人有欢笑,有雨有自在。
我喜欢包头的夏季,我要在这里,把人生剩下的四分之一时刻慢慢消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