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党和国家工作的“神经末梢”,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作为推动政策落地、服务群众的“一线力量”,却时常被形式主义的“枷锁”束缚,陷入“忙而无功、累而无绩”的困境。在《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之际,各部门单位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开出精简、务实、赋能“三剂良方”,破除基层减负的“沉疴宿疾”,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以“精简”之方,祛“文山会海”之症。“文以载道,以用为贵。”“文”与“会”本是传达政令、沟通信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但如今却成为基层干部的沉重负担。有的地方文件层层转发、内容空洞无物,会议频繁召开、形式大于内容,让基层干部深陷“文山会海”,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要祛“文山会海”之症,必须从源头上“精简”。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倡导“短、实、新”的文风,让文件“瘦身”,内容“提质”,真正做到“以文辅政”。同时,要建立文件前置审核机制,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对重复发文、层层转发的现象严肃问责。另一方面,要精简会议流程和时间,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原则,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避免“会海战术”。此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视频会议、线上会议等形式,减少基层干部的奔波之苦,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干实事。
以“务实”之方,除“过度留痕”之弊。“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工作留痕本是为了记录工作过程、检验工作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异化为“唯痕是举”的形式主义,“痕迹主义”盛行,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有的地方将留痕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导致基层干部为了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甚至出现“造痕”“补痕”的现象,严重背离了工作的初衷。要除“过度留痕”之弊,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务实”为导向。一方面,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变“以痕论绩”为“以绩论绩”,多到实地看、多听群众说、多关注实际成效,让考核结果真正反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变“事后考核”为“全程服务”,让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而不是在事后为了“补痕”而忙碌。此外,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对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干部严肃批评和问责,营造真抓实干、务实求效的良好氛围。
以“赋能”之方,解“权责失衡”之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在基层工作中,存在着“有责无权”“权小责大”的现象,基层干部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但缺乏相应的权力和资源,导致工作推进困难,“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突出。要解“权责失衡”之困,必须向基层“赋能”。一方面,要明确基层职责权限,厘清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让基层干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要合理下放权力,将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权、执法权等下放到基层,让基层干部有足够的权力为群众办事。另一方面,要加强资源保障,加大对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坚实的保障。此外,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干部撑腰鼓劲,让基层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敢闯敢试,在基层广阔天地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用好“精简”“务实”“赋能”三剂良方,坚决破除基层减负的“沉疴宿疾”,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基层建设的火热实践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