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缘由我估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就不在这赘述,简单来说,就是故宫做的一款文化产品,因为被消费者质疑和国外厂家相似,迅速作出下架和召回决定,引得一致好评的事情。
其实在新闻爆出的时候,我就想写些东西,题目就叫“知识的尴尬”,但考虑到时事的影响,加上自己想再观察一段时间(犯懒),这事儿就一直搁置了,在过去一个月后,时事的热点效应褪去,也有时间可以写点东西,正好就写写吧。
知识的尴尬
为什么叫知识的尴尬?本人作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受职业毒害颇深,一有个和知识产权有关的热点事件,内心中不免汹涌澎湃,但细细看完整个事件,心中激情却凉了半截。
知识产权和事件有毛关系?
搜索网上和事件有关的文章,标题基本上就是: 娃娃疑似“撞脸”就召回,为故宫点个赞 ;故宫娃娃“俏格格”被紧急下架 真的侵权了吗?
真的侵权了吗?这也是我一直想求得的答案,但我从众多的文章中真的找不到答案,这个后边再细说,先看故宫的声明:故宫表达的很清楚,在这款产品上,我们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嗯,我也赞成,但是和侵权有毛关系?千万别告诉我“有自主知识产权不会发生侵权”这样的外行观点在故宫那是常识,那故宫真心和这个真实世界离得有点远。正确的观点是“我有我的知识产权,但是不妨碍我侵权”。
其实这个事情如果故宫不表这个态,真心和知识产权没啥关系,为啥这么说?
第一:消费者只是说和国外的产品相似,相似,相似;故宫不想被人说成抄袭,就说设计思路相似,可能有借鉴,为避免误会,重做修改,避免雷同,保证独创不就好了,其实没知识产权什么事儿;
第二:有没有那个专利没啥影响,那个专利是实用新型还是发明甚至是外观都没啥影响,即使没有也没啥影响,因为重要的是产品相似的那个企业到底有没有权利,权利是啥样的,稳不稳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那个企业到底有没有要告故宫的意思,如果没有谈啥侵权,谈啥知识产权;
第三:我好事的查了一下,消费者说的那个企业,我还真没找到啥专利,倒是有一家叫株式会社多美的有关于玩具娃娃的外观专利,还失效了,和Azone不知啥关系,那个圈内的朋友可以给我科普一下,我很感兴趣;当然,我这样说也不算严谨,因为检索是个“严肃“的工作,我也仅仅是检了一下,也许Azone在国内用国内公司的名字弄了专利,因为涉及到玩具娃娃的专利也不少,实在是没那精力做那事儿,毕竟我们给别人提供相应服务收费还不菲,所以,以如此不”严谨“的检索得到的结论来看,侵权还真谈不上。
知识从一开始就没被关注
我很欣赏故宫对待此事的态度,但是多少有点反应过度,而且其中不知道有没有过问过知识产权人士的意见,毕竟故宫最后把这事儿归结到知识产权上(虽然和知识产权没啥关系)。其实涉不涉及知识产权,故宫都是采取了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知识在这过程中一直被忽视,只是被乱用。故宫的处理方式其实无可厚非,但是我只是觉得既然知识产权现在已经走入大众视野,我们也有了足够的环境来接受对于规则的合理使用,那为什么不用呢?也许对于复杂的专业知识,”息事宁人“处理起来更加可控吧。
结语
其实单就故宫处理此事的方式,我并不意外,毕竟”知识产权公关“对于中国的大多数机构或者是企业都还是太新颖的事情,很难能够专业对待,但是后续评论文章对于故宫专利是否稳定的关注实在让我无力吐槽,才越发的让我感到知识的尴尬,尤其是在和故宫进行强烈对比的情景下,为什么这么说?我对故宫最深的印象不是故宫的各种文物,而是故宫那批对文物修复有着极大热情和丰富知识的那群”学者“,他们是故宫除了文物外最大财富,没有他们,那些无价之宝只能活在历史之中,这么一个对于知识有着深厚底蕴,有着极大重视的地方,在这个事件上所体现出来的严肃性卻显得那么滑稽,相应媒体大众表现同样也显得。。。
嗯,态度很重要,知识啥的都是浮云。
所以,知识真心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