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二)

      作为已婚已育的双方,都是经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恋爱相处,双方都已经是成年人了,都有自己的主见和思想,恋爱结婚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肯定是要慎重起见的,决不是马虎了事的,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婚姻家庭带来任何隐患,给孩子带来痛苦……

    已做父母的双方,从相遇认识,到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相处,彼此之间产生好感,相互之间也已经对彼此之间,及彼此的家庭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双方在彼此的心里的印象满意度到达一定程度,才会产生一定的喜欢,在继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磨合后,觉得适合彼此,才会决定结婚生子。

    在此阶段,必须要明白自己想要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理想中的人,在三观上是否相似,对彼此的性格和处事风格是否能够产生互补,对于彼此的缺点是否可以包容,能否做到相敬如宾。

    婚姻可不是买小菜,买回来不喜欢了可以不吃,也不是儿时玩游戏,必须要理性、客观、而且慎重的做出选择,决不能一时兴起、草率、冲动。

      你既然选择了对方、选择了婚姻、选择了生儿育女的那一刻起,就没有了任性的权力,就意味着你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也会受到一定范围内的约束,必须要放弃一些自由。

    尤为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必须要和睦相处,营造一个健康、愉快、幸福快乐的家庭生活氛围,让孩子感到幸福快乐,

    同时必须要尽一切可能的承担好教育,培养,抚养好孩子至成人的责任和义务,决不能中途放弃或者推销自己本该对孩子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把这个责任推给任何人。

      假如,想要忘记自己的初衷,想要追求自己所谓一时半会的幸福快乐,虽然得不到支持,别人也无法强制反对,你也有这个不被祝福的权力,妥善处理好自己孩子在新家庭里能否健康快乐的成长,这样你才有真正的幸福快乐可言。

    但是,决不能自私到把自己的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去扶养,这是绝对没有仁义道德情操的行为,必须要要明白,你们的父母已经承担了抚养你们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抚养他们已经够累了,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责任义务来抚养你们的孩子。

    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一时半会的所谓幸福快乐,让自己的孩子幼小的身心背负着具大的创伤,因为你自己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而让孩子承受一生的痛苦和不快。这对于孩子来说是极度残忍的行为,也是极为不公平的。

        对于现代的人来说,虽然离婚已经属于一个较普遍正常的事情,夫妻双方追求各自为了自己的所谓自由、幸福、快乐!别人无可厚非。

    但是,在你选择要离婚时,必须要承担孩子的教育,扶养、陪伴的责任和义务,给到孩子正常的本该有的生活,不要给孩子身心带来任何影响,造成心灵精神缺陷,造成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

作者: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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