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严后宽3】
前面我们说了“严”与“凶”的区别,自然在进行教育工作时,选择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对这样的“刺头”学生,是有采取惩戒措施的必要的。
惩戒有几个原则。一是对孩子的身心没有伤害,注意语言的选择,不指责,多帮助孩子进行分析式的反思,比如讲述事实、分析利弊、选择行为。在惩戒行为上减少身体上的伤害,比如肢体冲撞、机械性的重复运动。还要关注到惩戒的场合,尤其是大孩子,他们要面子,对于在公众场合被严厉批评是比较介意的,惩戒的效果也不一定好。
二是惩戒要有相关性。比如对于上课随意下座位、大声尖叫等行为,惩戒的方式是抄写中小学生守则50遍就不太合理了,因为这个方式与学生的错误行为关联性不大,而且抄写的次数过多,反而引来不好的效果。此时的学生心理是“我怕抄写”而不是“我要遵守上课纪律”。如果换作是练习安静坐姿这个方式,关联性就变强了,不过前提是与学生谈话后,他能清楚这个惩戒方式的因果关系。那么学生的心理就是“我没有遵守上课纪律,影响了其他人,我要练习安静的坐姿,我有办法做到尊重课堂、尊重他人”。
三是惩戒要能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对于实施惩戒措施的心理要端正,学生的成长层次不一,出现不良的行为是正常现象,教师的职责是帮助学生纠正,促进学生成长,而不只是方便教师管理。当我们的管理理念端正的时候,就能够减少情绪上的困扰,接受学生暂时的问题,想办法做真正的教育。
在处理学生的问题行为时,多想想“如果我是孩子,如果是我孩子”,希望得到怎样的教育?那么,就会想到合理的、助人成长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