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今天先说一下焚书的历史经过。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酒设宴,邀请了一众大臣吃吃喝喝,俗话说得好啊,喝酒误事,这不两个喝多的人在大殿上开始了表演。
首先出场的是,周青臣,这个老同志喝多了,就开启了吹捧模式,曰:”以前秦国不到千里,全靠陛下圣明,平定四海,放逐蛮夷,太阳跟月亮照耀的地方谁敢不臣服,设置郡县管理国家,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可以传到万世,都是陛下一个的功劳啊!”
秦始皇听了很开心!原地转三圈的开心。
当然无论什么地方总有扫兴的人,咱们说的第二个人物出现了,淳于越。
这位老兄是个儒学代表者,提倡复古,学习殷朝,商朝的分封制。对秦始皇进言:“我听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象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靠谁来救援呢?凡事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还没有听说过。刚才周青臣又当面阿谀,以致加重陛下的过失,这不是忠臣。”
这哥俩一个阿谀奉承夸郡县制好,一个说按照古制实行分封制才能长久。
就这样争吵了起来,秦始皇心里当然是希望郡县制啊,中央集权啊,一个人说了算,不舒服吗?
始皇下其议。
于是焚书的人出现了,李斯,曰:”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复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一代,可是都凭着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现在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这本来就不是愚陋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却要效法古代的,以此来诽谤当世,惑乱民心。丞相李斯冒死罪进言:古代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够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话都是称引古人为害当今,矫饰虚言挠乱名实,人们只欣赏自己私下所学的知识,指责朝廷所建立的制度。当今皇帝已统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决定于至尊皇帝一人。可是私学却一起非议法令,教化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各根据自己所学加以议论,入朝就在心里指责,出朝就去街巷谈议,在君主面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异说法以抬高自己,在民众当中带头制造谤言。象这样却不禁止,在上面君主威势就会下降,在下面朋党的势力就会形成。臣以为禁止这些是合适的。我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有敢在一块儿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处以城旦之刑四年,发配边疆,白天防寇,夜晚筑城。所不取缔的,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
制曰:“可。”
焚书的经过就到这儿了,可以看到秦朝时期各个学说的代表都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去推广自己的治国方案。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坑儒是怎么回事呢?是把读书人都埋了吗?下一篇一起看看坑儒的事件!
注:翻译来自解惠全白银亮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