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气之说,来自孟子;浩然正气,语出《孟子·公孙丑》。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左宗棠将孟子的“浩然之气”表述为“天地正气”,指的是上合天理、下应良心的观念与精神,用当下的语言可通俗地谓之为“正能量”。
在中华文明史上,我们的祖先一向倡导“养浩然正气”。这种浩然正气,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巍然屹立于世界东方的重要源泉。浩然正气长存,则外邪却步、阴霾不侵;天地正气长存,则清风浩荡、乾坤朗朗。
浩然正气同样是一个人的精神脊梁。生而为人,理应秉持正道;养浩然正气,也理当保持正心、正念、正行。作为律师,肩负着司法为民的重任,担负着当事人的重托和期望,更应该发正心、持正念、行正行,始终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善养浩然正气,厚铸法治精魂。只有浩然正气荡乎于胸,才能至大至刚。
心若琉璃灯,世事当光明。然而,浩然正气并不是天生的,需要常滋久养。人心总是变化的,心绪也最容易被他人扰乱,一旦变了、乱了,心就散了,也就无法静下心来去做事。因此,养浩然正气,要保持专注力,学会长期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保持慎独、自省的态度,及时拂去心灵上的尘埃,然后跟着自己的内心冲破束缚。
成功路上并不拥挤,只是因为坚持的人不多!在坚持的过程中,如若你感到很累,不妨闭上眼睛做做深呼吸,告诉自己能够挺得住,永远不要轻言放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对自己严格一点儿,只要够拼,命运就会眷顾你。
人生没有假设,当下即是全部。若能努力把握当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养得一身浩然正气,常行坦荡光明之事,使邪不压正,使妖不胜德,则可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