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写作之前几乎都是因为看了别人的作品,最近正在看刘亮程的《在新疆》忍不住也想写一写。
作为一名九零后,已经不年轻了,生活渐渐步入固定模式,为生计奔波劳碌,夜晚是不多的闲暇思考时间,卸载了两款玩了很久的手机游戏,感觉玩腻了,真的没意思,年纪渐长越来越觉得阅读和写作才是真正的爱好。
我有一个成为作家的梦想,时长在臆想自己要成为哪种风格的作家,像刘慈溪一样的科幻作家?像当年明月一样的历史作家?还是像莫言余华一样的严肃文学作家?或者学学写点网络小说混口饭吃?好像都不是,我大概也成不了作家,只能随便写写,自娱自乐吧。
有时候会总结那些作家为什么能成为作家,我发现最强的作家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许是虚构的也许是真实的,都有自己的领域,我觉得我也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领域。
这对我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从小到大并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呆着,这三十多年,在不同的城市呆过,主要还是在安徽,还在部分时间在上海,安徽主要还是在六安和合肥两个城市,都是普普通通的城市,没有什么强烈的文学风格,羡慕刘亮程那样的作家生活在新疆那样遥远独特的地方,随便写写,哪怕写一颗草一片叶子,一缕炊烟,都饶有生趣,我太喜欢这样的作家了,感觉这才是真正的作家,作家和生活的地方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想写点自己的生活,但是又感觉毫无意趣,写出来估计都没人愿意看,就像每个城市路边的绿化树,每棵都被人为修剪整齐,美观,但是这是一种人为的美观,我想写的不是这种美观,我觉得这种美观是种悲哀虚假的美观,离真正的美观太遥远了。
像我这样住在城市的乡巴佬也许更适合呆在农村,也许农村才是真正的灵感之源,才是写作的缪斯女神。
渐渐知道了自己的写作方向,我应该是可以试试成为一名乡土作家,莫言可以写他那红高粱地,我也可以扎根我那片小根据地,想想还是有点兴奋,好像离成为一名作家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