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网上看到某地发生了一起恶劣伤人事件,虽说歹徒被当场击毙,但还是有一名无辜者遇害,另有多人受了伤,着实令人痛心。而另一方面,在现场参与施救的人着实令人感动,尤其是跪地请求代为人质的警察蜀黍、果断击毙歹徒的神枪手、勇敢的路人小姐姐等。有人或许会说:那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倒也是事实,而他们所履行的职责无疑是功德无量的大善事。
没有亲历过那种紧急场面的人,不容易想象那种压迫感。许多年前,我老家小县城的治安极差。有一次我运交华盖,走在街上撞见两帮小混混持刀互砍对劈,我当场吓得脸白脑空,所幸双腿有它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我撒丫子奔逃。离我最近的一个混混以为我是他的敌军,举着水果刀追了我一小段,所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身后真正的敌军飞奔而来将他踹飞在地……那种刀刀见血的场面我如今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说回文首提到的那起惨事。网上有网友提到要给那位路人小姐姐嘉奖,还有网友说小姐姐做好事不留名,简直不要更优秀。私以为,此类话语虽是好意,却是不过脑的言论,倒是“做好事不留名”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2020年新冠瘟疫肆虐最猖獗的时期,我朋友所在的公司有一位领导代表他们公司到武汉支援。这当然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可该公司为此无所不用其极地大肆宣传,甚至花钱请当地媒体,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宣传他们的企业。试问,做善事想着美名和利益,这种“善事”何“善”之有呢?
诚然,不必纠结于做善事该不该留名,关键要有确切的善行善为。也不必纠结于做善事的动机,而应该注重行善的结果,也就是说哪怕有人行善也有为名为利的趋向,只要他是合法合理的,只要结果是积极向上的,又有没什么好苛责的呢?
试想,如果都要求行善的人只做好事而不留名,又有多少人做得到呢?正能量又如何得以传播呢?没有源源不断好的榜样,人类是要走向堕落的。
似乎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人心不古”的感慨,“大道废,有仁义”,行善事不留名的人是圣人——周公、老聃、王诩、阳明等便是这一类圣人——他们能做到“无我利他”,境界之高,后人难以望其项背。
据说“境界”这种东西,是要一步一个脚印去修行,要走很多弯路、趟很多浑水,要吃很多苦头。我们扪心问问自己,做得到吗?如果做不到,退而求其次,做个“但行好事,也问前程”的凡人,又何尝不可?
文/若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