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老实话,初看这部影片的目的并不是因为我喜欢歌舞片,反而我特别反感,但是因为它揽获了奥斯卡六大奖项,也为了自己装一把文艺,我就耐着性子看下去,当然这也是我为什么上映半年到现在才看的原因。可是就这样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一口气刷了三遍,也是这三遍让我有了三遍的认识。
整部剧一直贯穿着歌舞,这是我最初最不喜欢的,也是我之后最喜欢的地方。音乐起,人们进入了自己喜欢的美妙世界,音乐落,又不得不归于现实。故事就是以这样的歌舞开场,堵车的路上,一位反复听着Jass的Sebastian,一位为了试镜练习台词的Mia,他长按喇叭提醒她赶快开车,她对他竖起了中指。就这样两位有了第一次的不美妙的相遇。
二次见面,是因为Sebastian在酒吧不愿只弹奏圣诞节那些类似于儿歌的曲子,他违背老板的意愿弹了自己的曲,当然后面老板开除了他,可是这也把Mia吸引了过来,只一眼一曲,变认定了喜欢。她主动过去,想对他说她对这首曲子的认同,可是他明明看到了却又狠狠的擦肩而过。
不过庆幸的是,我们的女主Mia依旧持着主动,结识了Sebastian。一对欢喜冤家,嘴上说着不喜欢,其实内心却已经交心。她喜欢他,爱屋及乌,她也喜欢上了Jass,喜欢上了他的梦想。他喜欢她,因为他除了梦想,更想有一个可以懂他,倾听他音乐的人,她就是。一首曲子,你懂我懂。
City's of stars, 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
City's of stars, there's so much that i can't see.
Mia有梦想,可是现实是给了她一次次的失败与不堪,她一次次把失败看成过眼烟云,可是总有那么个极限,会让她一碰触发,痛苦决堤。Sebastian有梦想,他不想Jass就这么消失,他爱Jass,那是冲突是妥协。当爱情告诉他,他必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时,他妥协给了现实,虽然他总是酷酷的说别人说什么不重要。影片中,她为了梦想辞掉工作的同时他为了爱情放弃了梦想。矛盾就此开始,但是却有着惺惺相惜和那份执着与不甘。
片中的歌词吐露着梦想者的不言弃。“致那些有梦想的傻子,致那些破碎的内心,致那些我们搞砸的事情。”谁没有过梦想,谁没有过想要的生活,只是这在做梦的途中,有多少人停止了脚步,有多少人在岔口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有多少人还记得年轻时梦想和承诺。记得妹妹曾打电话问过我,姐,你还记得你高中时候的梦想吗?我没回答她,因为我记不得了。现在的我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样子,面临所有的路时我都会想,哪条路可以会为了我未来生活更好,并不是我喜欢而选择,因为我没有喜欢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梦想,我只想让我和我的家人生活的更好,不让别人看不起。因为这个,是我一直在坚持的事情。一次次失败,被别人质疑,被别人嘲笑,不知道哪个真心哪个算计,可是我依旧是笑着的,坚持着的,不让别人看到脆弱的自己,因为我有要守护的东西。对,这是我要的梦。
回归影片中,我们来看结局,又是堵车,成功的她阴差阳错的又进了一个酒吧,不过这个充满Jass的酒吧的名字叫‘SEB'S’,那个她为他起的名字。音乐起,周围都暗了下来,一束光照下来,他弹着一首他们熟悉的曲子,带入了蒙太奇式美好的幻想。
有些事情是你想要去做的但却换了一种违心的方法,如果一开始给你的是拥抱和亲吻,是不是我们就不是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就是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梦想我们实现了,可是你呢,你去哪了?
久别后的重逢,有着千般滋味,有熟悉又有陌生,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某,于是再苦的滋味也要往下咽,因为未来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我们没有交集。
其实这部剧不单单只有梦想和爱情,它里面有更多的致敬,那些对经典电影和音乐的致敬。内心话我不了解那些经典,但是这部片子刻画的手法确实让我喜欢,本是在影院里看经典,却没想到出现故障,两位便去了经典的出演场所,在那里他们穿梭在经典中,体会这经典的滋味。我想未来我也会去洛杉矶,体味爱乐之城的味道。
对于两位主角,说实话并不是跟很认识,但是我想我应该记住了两位。女创爱玛·斯通,没有赫本的惊艳,没有梦露的性感,但是我却记得住她,因为她的特别,我对外国女明星是有脸盲症的,看过那么多的外国电影,能记住的赫本、梦露,真的只有她了,我感觉不漂亮,眼珠大的有些吓人,可是依旧挡不住她的魅力,演技也是一流的,片中她那变换的眼神,你就能知道哪些是她想要的,哪些是她厌弃的。奥斯卡的最佳女主角实至名归。男主瑞恩·高斯林,我喜欢的大叔的类型,帅且暖男一枚,在片中的形象我更是喜欢,在他心里,她永远是最棒的,他给她追梦的力量,他为她放弃梦想,只为给她一份安稳。他没有很伟大,只是为了她而已。
我喜欢这部片子,它让我对歌舞片有了新的认识,它让我对梦想有了新的定念,它让我对爱情有了新的期盼。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