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利萬物而跡著於外者,蓋有六焉:
一、其居處,無不為善而安之地,故上善如水之流,遇坎地而止,為天下谿也。
二、其心思,無不為善而靜,似淵深之狀,如水之柔,無往而不達,如水之淵,大盈若盅也。
三、其言出口,無不為善而樸,信而實,如水之行,險而不危,希言自然也。
四、其為政,無不善而厚,治而理,曠然如水滌,清穢返美,亦若烹小鮮而不擾也。
五、其處事,無不善而敏,能而多方,如水之強,潰堅入微,無為而無不為也。
六、其動止,無不善而應,時而變,不敢為天下先,如水之性,流動不滯也。
夫惟如上六事,皆言有道之士,能兼善水之衆德,利萬物而不爭,故聖人以先天教人,因時立政,去其甚而不急,為諸善而不爭,故上善之人,因與世人無尤怨矣。
聖人既虛以謙下,若水之無所爭於天下,以其不爭,故天下何爭之有?是謂莫能與之爭也。
如謂我不爭,人猶有與我爭者,蓋亦患在不能曲耳。苟以道而使知古之所謂曲則全之為用,則天地人,於我無所缺而自不爭矣。物理自然如此,曲則全,豈可誣為虛語哉!誠當全其實而歸之也。
[悟] 此章申言後其身、外其身,生生而不自生之道也。夫遠於道者多尤,尤生於爭,爭生於利物,而不肯下物。
夫不爭而不能利物,則內其身;利物而不免於爭,則先其身。是皆有善之見者存而非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