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旨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制度化、条例化、规范化总结提炼,为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如何坚持管好用活干部人事档案,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严把“入口关”。在材料入档之前,做好材料内容的鉴别,检查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手续是否完备齐全,抓好新增的档案材料审核,提升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等环节,抓好材料收集、整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做到材料收集时,“入口关”把握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坚决摒弃“将就”思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归档,并告知不符合的原因,限时重新提供。对符合归档要求的做好登记入册之后再归入档案,使各个环节都能追踪监管,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坚持严把“内容关”。抓好干部档案内容的初审、复审,如实登记发现的问题,对存疑案卷实行交叉审核、层层把关。对档案中真实性存疑的重要信息,多方式、多途径开展调查核实,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要强化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优化干部人事档案内容质量,让干部人事档案作用最大限度得到发挥,不断增强干部人事档案严肃性、真实性、实效性。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如实填报、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干部受到深刻教育警醒,增强他们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升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扎实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
坚持严把“利用关”。管好档案,目的在于用好档案。既要发挥档案的资政作用,又要严格利用手续,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无查阅手续的坚决不能查阅,手续不全的坚决不能查阅,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能查阅。并做好查(借)阅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在查(借)阅过程中增设好“监控器”和“防火墙”,把好每本档案的“利用关”,当好档案“守门员”,避免别有用心之人在查阅过程中损坏或者改动干部人事档案。同时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利用机制,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宋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