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4.15”风暴的洗礼(四)
没过几天,执法人员又来了,还是韩政委带队。我们单位仍然派晓光负责接待。经过上一次不间断的接触,韩政委与齐晓光好像熟人似的,他客气地对齐部长说:“还需要找几个人继续了解情况,这次请你通知被叫的人到当地警署去谈吧,那里条件方便。”齐部长自然应允。
然后,按照韩政委点名,几个销售内勤人员、车间负责人、保管、研发负责人等等,一个挨一个去警署过堂。实质上,公安部门是将调查的方式由“询问”升级为“传讯”了。
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临去警署前,很紧张地问我,怎么回答人家,需要注意什么?我告诉她:实事求是,没有的事情不要说,不知道的事情不要乱说就行了。
5月15日下午,最后一个被传讯的销售部韩工程师,迟迟也不回来。下午5:30,已经到晚上下班时间了,员工们陆续离开单位。公司里只剩下晓光、司机小孙我们几个人。我安排小孙开车到警署外面等候韩工,有什么消息,随时通知我。
时间好像凝固了,是那样地缓慢,我们焦急地等待着。直到晚上八九点钟,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小孙那低沉的声音:“韩工被带走了,理由也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不久,便接到韩工家属发来信息,话里话外,多有责怪之意。我能说什么呢?此时的我,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看着年轻可爱、朝夕相处的同事一个接一个被警察带走,欲救不能,欲哭无泪,心中无限悲凉!
由于我和晓光都是人大代表,没有履行有关程序,公安部门暂时还不能马上抓人,公司其他几位相关领导已经没了人影,抓两位不相干的工程师显然有些牵强,很难将他们与千里之外的火灾事故对号入座。
诚然,如果你真的触犯了法律,尤其是触犯了刑法,如何能逃脱了神圣的法律的制裁?问题是神圣的法律会不会被有些执法人员拿来乱用?尤其是这种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还要涉及当地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会不会发生地方势力勾结,利用国家赋予的调查权,行使地方保护主义,将责任推卸给外省企业?我国许多司法案件都存在管辖权之争,大概也是这个缘故吧。想到这些,一时让我毛骨悚然。
危机不断扩大。很快,我们的那位赵总——公司党支部书记,还有销售部长——区党代表,都被上网通缉了!
5月30日,销售部长在安徽某地被抓获并刑事拘留,理由也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日,韩工、宋工被取保候审。这个过程有点像替补队员上场的味道。
7月1日,支部书记在内蒙古被我们当地的警察抓获。由于赵书记年岁已高,身患高血压,经过一昼夜艰苦卓绝的交涉之后,他没有被拘留,只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也算两害相权取其轻了。否则,还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呢。阿弥陀佛!
事情的发展有些离奇古怪。在赵书记被抓之前,由于我们先前在慌乱之中聘请的金律师不给力,无奈之下,六月初,我又亲自去北京寻找可靠的律师团队。在京工作的女儿和女婿通过朋友联系了几位律师,其中有一位在某杂志社工作,法学博士后。在网上查看其介绍,感觉这位律师牌子很亮眼,遂决定先见面谈一谈。
一天上午,女婿与这位律师通电话,约定到一家大酒店里见面。我们几个人驱车提前来到酒店大堂,大厅里空荡荡的,我们在休息区选择一个位置坐下来,要了一壶茶,一边喝茶一边看手机,不时起来向门口张望,等待陈律师出现。
十点钟左右,一位方脸、中等个头、身上斜背着一个长带工作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就是陈律师。我们站起来,相互打过招呼后,刚要落座时,他将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拿起来,让我放到包里面。陈律师很机敏,初次见面,他担心手机录音我们的谈话内容。
我们聊了个把小时,感觉不错,临近中午,我客气地邀请陈律师一起吃饭,他爽快地同意了。
当时,包房已经没有了,我们在楼上一个靠柱子的地方,选个散台坐下来。我问陈律师喝点什么酒,他表示平时还是能喝点酒的,但今天下午有事儿,中午不喝了。四个人点了一小桌子菜,如何吃得了,我便自己要了一瓶啤酒。我们继续边吃边聊,过程中我接收到的信息应该是遇到了一位高人。
尽管对陈律师的感觉不错,这天下午,我还是想去拜访一下盈科所的一位主任律师,以便优中选优。接通中间人的电话以后得知,这位大律师出国刚刚回来,约定明天上午见面。
刚刚放下电话,晓光的电话又进来了,他急急忙忙地告诉我说,警察又来了!
我问什么情况,他继续回答:“韩政委说,这次是要将这个案件移交给我们当地公安局,但是,我们这里的公安局不接。韩政委让我们自己联系有关方面,并说如不接案的话,他们将挖地三尺也要给我们定罪。”
听了晓光的话,我有些发蒙。他省怎么会移交,本地怎么会不接?正在晕头转向时,晓光在电话里说,韩政委在我身边,要跟你说几句话。电话里政委重复了齐晓光刚才说过的话。
我确信他们确实要移交本案,我们地方有关部门却不愿意接收。放下电话,我赶紧给老朋友守义打电话,想让他帮助了解一下情况,为什么地方公安不接此案?可是守义此时不在家,去了大连,我便没有同他说明具体事情,转而电话给区领导了解情况。拐弯抹角周折一大圈,最后,区领导告诉我,地方公安部门已经接受案件移交了。
听到领导一番话,我便将心装到肚子里面去了。心想,案件移交到本地之后,闹出天来,我们起码不会被冤枉了。于是乎,我有些陶醉,这天晚上,约几位在女儿家楼下的小馆子里小酌,我开怀畅饮,喝了两瓶啤酒。第二天,去盈科所约见大律师,心不在焉,草草了事,急忙打道回府。
6月6日,从北京返回的路上,我又给守义打电话,让他帮助核实一下案件移交情况。守义很快回电说,我们地方警署还是没有直接接受案件,而是要求通过省公安系统逐级转交过来。能够顺利移交吗?放下电话,我心里又打起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