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是一种敏感性极强、不无危险的教育手段。许多老师在使用这一手段时,经常会犯错误。一般说来,孩子对大人加诸他们的不公平是很敏感的,哪怕是对极小的不公平也如此。此外,他们对于“公平”“不公平”“好的“”“坏的”都有自己的概念,有时教师自以为是极轻的惩罚,儿童接受起来却认为是对他极大的不公平,因而委屈万分。事实上,如果对事情进行认真的分析,往往会发现儿童却有其正确的一面,全班同学的感情都在他这一边,教室的惩罚明显依据不足,当然也就是不公平的。
实践证明,学校里进行的惩罚十有八九是不公平的,正因为绝大部分惩罚是不公平的,所以学生中就形成了一种看法,认为惩罚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事情,学生不得不忍受罢了。因而在学校里要慎用惩罚。苏霍姆林斯基通过一个事例,让我们深信惩罚是一种“福祸莫测”的不可靠的手段:
苏霍姆林斯基班上有一个学生不小心折断了教室里的一株玫瑰花,于是,苏霍姆林斯基就向他大喊大叫,说他是没有心肝的人。后来班上的孩子们又搬来了三盆花儿,每天精心地照料着,而这个学生却被苏霍姆林斯基排斥在这项集体活动之外。从此以后,这个学生变得不像先前那样爱说爱笑了,也不那么淘气了。苏霍姆林司机还以为这是好事,是他对这个学生的批评起了作用。后来苏霍姆林斯基才明白,时间越长,这个学生认为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因为他折断花枝完全是无意的,而且已经十分后悔,并很愿意尽一切努力来改正自己的错误,而霍姆林斯基对孩子想要改正错误的心愿却置若罔闻。不但如此,苏霍姆林斯基对孩子真诚悔过的纯真感情,从所谓“教育作用”岀发,大泼冷水。这些都是苏霍姆林斯基在过了好几个星期之后才醒悟过来的。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苏霍姆林斯基在这件事情过了好几个星期之后还能够醒悟过来,可是有一些人即使过了好久都不可能从中醒悟,那才真是可悲!
苏霍姆林斯基说,孩子所干的坏事情不论有多么严重,只要不是蓄意的,就不应该给以惩罚,如果这个时候对学生进行惩罚,那就是无效的,甚至会起到反作用。在孩子的生活中,故意捣乱的情况是几个别的,因此,也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才能对学生进行惩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
苏霍姆林斯基说,对于无意干了坏事的儿童,一律采取谅解的态度。采取这种态度,对于学生的教育有什么作用呢?这种态度深深地感动着他们,具有自尊感的、敏锐的心灵,并激发他们心灵深处坚决改正错误的积极性,这样做的结果,孩子们不仅深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后悔,而且还会以积极的行动来改正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