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指出:“互联网是未成年人生活的现实世界。” 面对“数字时代原住民”的新一代小学生,我们教师如何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培养学生成为适应数字化学习的高效学习者,是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通过阅读《数字时代的学与教》和使用麻吉星系统,让我对数字化时代的教学有了新的体会。
在书中,有一讲内容让我印象深刻:“老师上课只使用PPT,纯粹利用投影仪投影计算机画面或单纯使用电子白板,这些并不列为真正的信息技术融合教学,因为这些应用未能真正发挥信息技术的特性。”(P.26)
说到应用信息技术服务于教学,我们平时不就是用这些吗?用这些不算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那什么样的才算呢?
我很快就在下面找到了答案:
课堂教学使用的信息技术必须包括教学科技和学习科技。教学科技主要是教师用于授课,投影仪、触摸一体机、电子白板等都属于这一类。学习科技则是学生用于课堂学习,包括IRS及时反馈系统、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都属这一类。另外则是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云端平台等。
王博士说:若老师单纯地使用计算机播放PPT,通过投影仪投射画面进行教学,本质上和传统使用黑板和粉笔那种单项知识传递教学的差异不大,所以不能算是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或者说随着科技的进步,那种形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王博士说,学校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成功要达到“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三个标准。
“课堂用”指的是信息技术的软硬件必须配置在普通教室中,让师生在日常课堂中使用,而不是买设备却只有上户外课,或特定学科才用。“经常用”指的是必须平常就在使用,而不是专门用来给人参访时的公开课才用。“普遍用”则是要顾虑到普及性,尽可能让所有学生都能用到,不是只有特定班级的学生才能使用,而要尽量让所有学科都能用到。发展信息技术融合教学,如能考虑这三点,会有助于活化学校的课堂教学,也才是真正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