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动产登记是确认、保护所有人物权的基本制度。一般情况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产就是谁的。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有异议吗?
一位律师走进调解室,是来办理原告代理人的出庭手续。
女的,瘦长的身材,着一身职业西服套装。长头发,瘦长脸,肤色看着不怎么白净。细眉大眼,素面朝天,戴着一副宽边黑框眼镜,一脸的倦色。
“律师都忙着挣大钱,能不累吗!”忽然,想起了好像那个叫谁谁的当事人说的,很有些同感。
看着律师填写完各种表单与文件,不禁与她聊起了案情。这个案子的被告之一是家公证机构,不多见。
2.
“哎!别提了,”女律师有些无奈的说了起来,听着这样的故事开头,就不觉得会有个好的结尾。
原告是个寡妇,丈夫在二年前因工伤去世了。她有个读高中的儿子,一个人带着孩子挺不易的。
原告名下有一套房子,离着孩子上学的地方比较远。所以,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以便照顾孩子,那套房子也就不经常回去了。
这个很正常,为了保证孩子能够顺利的考上大学,这是许多家庭的选择。怎么,出了什么事?
女律师喝了一口水,十分平静的继续叙说,全然没有一些同行慷慨激昂并配合以必要手势的那种叙述事实的气势。
一天,原告回家收拾东西,锁已经被换掉了。门开了,几个陌生人正在高兴的吃午饭,房子已经装修的焕然一新。原告迟疑的看看房子,抬头四周看了看:没有走错门啊!
"你们是谁,怎么在我家里?"原告困惑的问道。"你是谁,到我家干什么?"对方听罢不客气的回问道。
原告慌了: " 这里明明是我的家啊!"
" 笑话!明明是我们花了几百万大洋买来的,你以为你是谁!" 对方丝毫不让步。
"可这……可这……这就是我的房子啊!"原告急的快要哭出声来。
两下里争吵了起来,原告又气又急,一口气上不来晕死过去……
3.
在派出所里,对方出具了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以及税票 …… 一个都不少。
上网查询不动产登记系统,所显示的内容与这些票证的记载完全相符。结果很清楚:这套房子就是对方在两个月之前买来的,已经登记在了对方的名下!
啊!听说过离奇的怪事,没听说过有这么离奇的案子。尽管女律师语气中透着些疲惫,还是有些催促的希望她尽快揭开谜底。
" 结果令人可气, " 女律师顾不上喝水,有些气愤的要继续下去,不过仍是平淡的语气。如果是我,恐怕要愤怒的站起来,舞动着手臂……算了,还是耐下性子听女律师说吧。
"这是一个诈骗团伙的恶劣行径,原告是其中的受害人之一。" 都讲到这个火候了,女律师还是神色淡定,用语还是那么的讲究。嘿!我心里头这个起急啊。
这个诈骗团伙先是给那些好赌博的人放高利贷,进而逼迫借款人变卖自己的房产。后来,干脆与某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勾结起来,光天化日之下偷着变卖受害人的房产。
啊!这不就是明抢吗?!
"就是,他们就是用这种手段卖掉了本属于原告的房产,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这套房子已经被他们倒卖了四手。"
真是混蛋到家啦!怎么不报警?
4.
警方介入以后经过调查,原告房产买卖过程无任何的违法之处。
"不可能,房产买卖要经过好几个机构,几个环节,怎么就能做到毫无破绽!"一旁的助理听罢都忍不住喊了起来。
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所有的手续没有一处有造假的行为,全部都是合法的手续。
原来,他们找了一个长的有些像原告的女人,在公证处里办理了委托售房的公证,除了这个环节以外,其他的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啊!竟然是这样,难道你们没有找那家公证处吗 ?
" 我们也怀疑那家公证处里有他们团伙的人,配合他们出具了公证文书,为卖掉原告的房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谁都知道,如果没有这一纸的公证文书,原告的房子不会落进那个诈骗团伙之手。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现有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一直没有立案。
" 我的天呐!听着怎么就像是电影里的故事啊。"
"原告或者他去世的老公会不会是向他们借了高利贷?"
怎么都觉得平白无故的,被害人怎么可能被牵扯进去。
"我们都查过了,那些人是天津的,与原告一家素不相识。这次我刚刚从天津取证回来,赶在下班的时间之前,来你们这里办手续。"
怪不得女律师这么疲惫,敢情是旅途劳累。
既然这样,怎么以前没有启动民事诉讼。
"打过官司,缺乏关键性的证据,法院无法采纳我们的主张。为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跑了一年多了。”
"那这次你们怎么又起诉了!“
女律师听罢,从包里取出来一份报纸,是一家主流媒体的纸媒。
上边有报道:警方破获了一起诈骗案,某团伙通过与某机构工作人员吴** 等人相互勾结,利用作假手段获得公证文书,偷偷变卖受害人的房产获取非法利益……
"报道中的受害人不是原告吗?"
“不是,应当是其他的受害人。“
MD,真是可恶!
"现在,原告的情况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才想起那对可伶的母子。
"受不了这事的打击,母亲一下子病倒了。孩子也辍学了,在他奶奶家照顾着他母亲。"
可以想象孤儿寡母无家可归的悲惨情景,不由得拍案而起,在屋里来回的踱着步子。
" MD,非毙了这些王八蛋不可!"
可是,可是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调解员,除了发火还能有什么用。
5.
后来的介绍中,得知女律师他们事务所免费为母子提供法律援助,安排专人处理此案,多次往返京津两地调查取证,积极联系各方争取解决母子遭遇的困境。
事务所不仅负担全部的交通、差旅费用,还在事务所里为保障母子的生活发起了募捐活动。
听罢,不由得肃然起敬。
助理赶忙为女律师续水,并且帮助她复印了各种材料。
之后,女律师继续用平淡的语气,坚决的谢绝了我们为她安排工作午餐的好意,缓缓的走出调解室。
6.
助理们即刻开始了行动,有的调出地图查找被告的地址,有的直接给被告打电话……
嘟、嘟、嘟……电话无人接听。
"继续打,每隔三分钟就拨打一次!一定要打通!"
嘟、嘟、嘟……
这个案子不可能调解,压在我们手里只能为被告拖延了时间。
我们很快联系到被告,并把案子移交给了法官。
有个助理向我打听女律师这家事务所的情况,看到我有些不解,不好意思的说: " 等我拿到正式的律师资格,我想去她们那家律所打工。"
“好,我试试。“她的话音未落,我就急忙忙的翻找手机里的通讯录……
7.
后来,听承办法官说这个案子很快就判决了,法院支持了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过后,原告很快就拿到了全部的案款。
郁闷了许久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起来……
(本文根据真实的案例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