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谈法律自纷纶(二)—秩序
浮云身世不甘贫,出岫无心亦有因。
屈节尽非文信国,饿殍多是葛天民。
迎春早觉风光异,入梦频惊秩序新。
玉砌朱栏无限感,海山懵懵作痴人。
法律的基本功能或实质性目的最不可或缺的两点就是秩序和正义。他哥俩时而统一、时而对立,比如前面《不从空假具三观》系列里讲过一个“逃奴案”,就是秩序与正义之间发生冲突的典型案例。那么,究竟什么是秩序?
对了,定场诗里的文信国就是文天祥,文天祥被封为“信国公”。葛天民是指隐居山林的隐士,大概可以这么理解吧。得,说回秩序。秩序也分自然秩序、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属于社会秩序的一个分支。
自然秩序比较好理解,可以简单理解为自然规律或规则。比如春种秋收,江河终将奔向大海,呵呵。本来啊,以牛顿为首的传统物理学家认为,自然规律是具有因果关系的,也就是物质世界不存在偶然性。但是,自从量子物理学一出现,完蛋,因果关系也被挑战了,什么薛定谔的猫、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这些咱就不聊了,因为根本不懂。
和自然界一样,人类社会也必然有规律或规则,这跟有没有法律没关系。你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上班,对吧,大多数人安排自己的生活时都会遵循某种规律。独立的人汇聚成群体时,自然而然地就会形成共同的规矩,比如啊,发生海难一船人流落到了荒岛,不用三权分立、民主自由啥的,有智慧或有力量的人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临时性的“法律”和“政 府”制度,目的就是维持秩序,让更多的人能发挥作用,否则“三个和尚没水吃”,都得翘辫子。
所以可以这么说,人对秩序的要求是根植于欲望或是人性中的。首先,人具有重复过去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经验或安排的先见取向,比如春天播种、秋天收获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你不用理解,这么干就没错。其次,每个人的性格不同,会经常的出现逆反心理,总会有人时不常的想挑战秩序。其实啊,一个通用的、被大多数人接受的秩序规则通常还具有某种审美成分,比如某些普世的法律秩序规则是具有艺术上的美感的,这个以后有机会再聊,不是什么重点。
在某个特定时期,可能会出现无政府主义或专制独裁主义。在这两种情况下,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因为这两种情况走入了放弃秩序或过度主张秩序的极端道路,从而忽略了正义。相比较而言,无政府主义更可怕,比如一个小镇哪怕被黑帮统治也比没有任何规矩要强。没有任何规矩时你都不知道要防谁,哈哈。虽然法律最大的功能是限制专断权力的行使,但也只是限制,如果没有专断权力,也就不会出现有约束力的法律。所以总是说,秩序要优先于正义,这也就是我以前讲过的“逃奴案”的基本法律思维。
说到这里,我觉得大概意思已经讲明白了。法律这东西,其实就是把秩序引入到人与人的交往、政府运作、国家管理等一系列社会关系中的有效规则、标准或尺度。所以,法律虽然是权力机关制定的,但好的法律必须具备连续一致性及符合常识和人性这些基本要件,要使大多数人能从中获益。法律是稳定社会的从属物,并不是独立于自然规则之外异想天开的认为或是故弄玄虚的逻辑。
得,今天就聊到这儿吧,下回可能会聊聊“正义”
长袜子皮皮2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