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定了一门亲事,在一次洪水中,为了夺取钱财,谋害自己的岳母和老婆。
结果,他谋财害命,却落得人财两空。
崇祯元年七月廿三日,浙江发了大水,山林被毁,房屋坍塌,很多人和畜牲都被压死。
离海近的更为严重, 到处一片汪洋,满耳是悲惨的哭声。
别说临着海,便是通海的江河浦港,都没能躲过。
浙江海宁县北有个姓朱的,叫做朱安国。年仅二十多岁,为人狡猾奸诈。曾定亲袁花镇郑寡妇的女儿,准备在本年十月成亲。
他有一个族叔,叫朱玉,比他小两岁,家里虽然穷,但为人忠厚。朱安国看他家穷,常常欺侮他。
七月廿三日洪水一来,人们纷纷逃命。朱安国狡猾,赶紧找了一条船,将家产都搬到船上。
他把船绑在一棵大树上。让家中一个仆人阿狗看船,自己立在船上捞取从各处漂流来的东西。
这时天色已晚,他看见水面上漂过来两只箱子,用绳索联着,上面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和一个老妇人。她们看见了朱安国,大喊救命,并愿意将东西送给他。
朱安国见财起意,把老妇人和女子推下水,妇人一连两个翻身,早已不知去向。
而那女子命不该绝,碰上一张梳桌,扯住它一只脚,荡来荡去,荡到朱玉家里。
朱玉见水中有人,赶紧捞了上来,问明情况,知她家中已无亲人。
在亲朋邻舍的搓合之下,那女子嫁给了朱玉。朱玉摆宴请客,并请了朱安国。
席间,朱安国向人询问女子来历,说是袁花镇郑家女儿。于是他怀疑是自己未婚妻,就找媒人了解,结果,这女子真是他的未婚妻。
于是,朱安国一张状子告到县里,告朱玉霸占他的未婚妻。朱玉也求人写一状纸,告朱安国反咬一口,说他图财害命。
县官审理,最后从朱安国家中搜出郑家女儿两只箱子及箱中所有钱物。县官要对他正法,朱玉和众邻舍求情,饶他性命。
最后判朱玉娶郑家女子,朱安国谋取财物归还郑氏。郑氏把财礼退给朱安国。
朱安国非常懊恼,当初为了钱财而害人,把老婆送给了别人,还把到手的东西归还,反而吃了一场官司,花了几两银子,追来的财礼也用去了一半。
他整日心中郁闷,结果得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
这个故事出自《三刻拍案惊奇》,这正应了老子《道德经》中那句话: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这就是祸福相依的道理。祸中有福,福中有祸。
天地间祸福无常,它们是相对的,只有一个存心听命,不可以强求。利之所在,原是害之所伏。
我们做人不能只想着谋取利益,总想得到什么,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要知道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有可能会失去更加宝贵的东西。正所谓祸福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