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在红旗渠开启了他命运新的一页。十六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日子,干活不知道疲倦,尽管饭都吃不饱,饿的前胸贴后背的,瘦的皮包骨头。但是不干活了依旧能精神百倍的跑出去了撒欢,山上的任何野果诸如毛栗子,野核桃,野草莓,五味子都在最鲜美的季节成了大自然给他们的馈赠,他和他的伙伴爬山上树和猴子一样灵巧的穿梭在林间。也是在那里小叔结识了小娘成就了他的婚姻。
小娘家就住在他们干活的山下,春天也经常去山里捋槐花,夏天去河里洗衣服,秋天在山上捡毛栗子。所以他们自然的认识了,我的小娘在我妈的妯娌间长的是最出众的一个,她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所以她在家最小也是最受宠的。他家的生活要比我们家当时的光景好很多,就这样我小叔和小娘成了那时候时髦的自由恋爱,他们混熟了后小叔经常去小娘家帮他家做农活,也顺带吃饭。小娘的母亲对这个白白净净长的帅气小伙子很是喜欢,小叔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头脑聪明又幽默风趣,再加上他无父无母的可怜身世,让他这个未来的丈母娘也对他心生怜悯,时时给他做好吃的。
他和小娘的恋爱谈到红旗渠结束的时候。那时候二叔经过努力已经进了城里的剧团,并且谈了一个当时下乡的知青作为未来的妻子,我听说二叔当年在剧团唱戏很红了一阵子,他本就长相出众,加上舞台上精彩表演,迷倒了很多大姑娘小媳妇的,我们村就有一个长相出众的姑娘对他一厢情愿到在剧团外苦苦的等了他三天被他拒绝的。小时候我家墙上最多的就是二叔的剧照,确实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和从小练功的身形使得他更加气质出众。
按说二叔的条件可以选一个自己心仪长相漂亮也很伶俐的姑娘做媳妇,但是她选了矮矮胖胖心底实诚的二娘。他们到城里面,在剧团给分了一间小小的房子安了家。妈妈和爸爸给他们准备了结婚要用简单铺盖家当,帮他们办了简单的婚礼。二娘对妈妈一直亲切的叫大姐,她返城安排工作后给刚刚出生的我织了一件红色的毛衣,那件毛衣在我童年里每过两年妈妈就拆开加点线,织的大一些让我穿上。我想二叔选择二娘一定是被他的善良和对我们农村人不嫌弃,为人处事的大气大度所欣赏的。
小叔把小娘带回了家告诉爸爸说他要结婚了,小娘看到这个只有两间老宅的家里住了我们一家四口根本就没有他们能安身的地方,果断的离开了。爸爸和二叔商量在前院里盖间厢房给小叔结婚,他们郑重其事的去了小叔的丈人家里提亲,说一定会给小叔盖房子。可是丈母娘一点不松口。必须给她们盖一院子三间平房,要不然婚事绝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