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离开那座城市已经太久了,久到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其实并不是她记不清了,而是,她刻意的在选择忘记。
只因他在那座城市里。
那年他在那座城市里读大学,父亲不远万里的送他去学校。那时的她已经踏入社会,懂事的为父母分担他的学费。
她没有读过大学,学历不高,所从事的工作工资不高,但每月发工资后她总是会到他的大学,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他。
冬天这么冷,他出来看到她的脸红通通的。他心疼她,捧着她的手给她哈气,然后不停地搓。然后他会带着她来到校园门口的小餐馆,点两份热乎乎的炒面。
那时候她觉得这里的炒面真好吃,比任何一家店的都好吃。不贵而且份量很足,她能请得起。
夏天天黑的晚,她会从城北坐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穿过大半个城来到城南的校园来看他。给他买水果,然后把仅剩的不多的钱给他,让他买他需要的学习资料。
那时候的她是快乐的。因为她看到他的成长和他的懂事,她是欣慰的,这比让她做再累的活都让她开心。
她知道家庭的不富裕让他自卑,他唯有努力学习来平衡心里的落差。大四那年,他说他还想继续深造。她心里清楚他的目标是研究生。
家里父亲母亲都没有反对,只要是读书,老两口愿意付出所有。那时他们还没有退休,是一线又苦又累的工人。夏天顶着烈日汗流浃背的挥着铁锹,脚下是刚出锅的需要再加工的草膏,汗水浸湿的衣衫都可以拧得出水。
那时父亲每天值夜班,出一身汗就冲了澡,在车间的风扇下躺着,现在就落下了双脚脚腕疼痛的毛病。一到冬天就会觉着脚腕冰冷刺骨,四处寻医也没有治好。当然这都是后话。再回到父母对他的支持。
父母亲知道他们苦了一辈子,没有文化只能出苦力,而这样的苦不能再让孩子吃,在他们的观念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