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黑暗里,任凭外面锣鼓喧天,亦泰然自若地坐在电脑前敲打文字,进而梳理成文章。
写作,是天大的事情。在写作者眼里,还有什么能够比写作更重要的事情呢,犹记得三毛在旅行回来之后,躲在半旧不破的公寓里写作,甚至不吃饭,几天几夜不曾合眼,一直写,不停地写。母亲来送饭,隔着防盗门,看着女儿奋笔疾书的痴狂劲,不禁心疼地潸然泪下。
如此这般,一本一本的书籍才顺利的出版,展现到读者的眼前,一簇一簇繁盛的碧桃一般。中国红,紧密而又热烈的开放着,似乎把一生的辉煌悉数开尽。
写呀,写到地老天荒,写到海枯石烂,就像戏剧大师裴艳玲,五岁选择唱戏,发毒誓,不死,就要唱戏。对于戏剧的承诺,对写作何不是如此呢?没人让你发誓,自己对自己发誓。既然发了誓,那就得有因果报应,生命不终结,一直写。
与文字打交道,和其他的还不一样,戏剧可以随时随地的唱、演,说来就来,写作可不行,没有灵感了,没有素材了,脑袋一片空白,任你是多著名的作家,也得败下阵来,不服不行。
什么时候有灵感?这是顶重要的事情,甚至有时候比命还重要。灵感来了,一蹴而就,灵感不来,急得跳墙也不管用。要静,要平稳,晚上吧,晚上是写作者的黄金时段。
晚上写出来的文字满满的都是情啊,都是命啊,都是与思想碰撞出来的火花,跃然纸上的文字才能更让人动容,让读者喜欢,爱呀,爱不释手。这个作家,成了,得道成仙了,幻化成了黑暗的精灵,一跳一闪的,也让黑夜不那么光秃秃的黑。直色最让人产生幻觉,何况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薄暮里呢,又长又软,瘆人的很,因此,得有天敌来治它,不能让她那么嚣张。世间万物都有各自对应的天敌,作者便是黑夜的天敌,不是强制性的压迫它,反而把它变得有情有调了起来。看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可不是真真的把夜晚描绘成了一幅诗情画意的美景;还有杜牧的“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夜色是凉的,水一般清零,但是抬头看天上的织女星,霎时间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是爱意恋恋。这样的笔锋一转,妥妥的为黑夜披上了一件唯美的袈裟。
神奇的变幻,在于魔术似的文字,属于黑夜里的文字,面一般,劲道可口。难怪作者爱,连读者都爱呢,爱到骨髓里。
作者赋予黑夜以白昼,黑夜还以作者以空灵的享受。两者相得益彰,交相辉映。
路遥曾有一本书《早晨从中午开始》,在写《平凡的世界》期间,他几乎没有看到过早晨的太阳,每天晚上沉浸在书写当中,伏在案上,全身心的创作。因为是晚上,他才能心无杂念的投入创作,没有人打扰,日常的琐碎停止,唯一运转的便是手指和大脑。就是这样简单、纯碎的写,最后获得了茅盾文学奖,而刻画的人物深入人心。
遵循内心的那份信仰,不成功便成仁的毒誓,如此才能真正的写,与黑暗融为一体。把自己抛进黑暗里,然后舞出优美的舞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