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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初中有个同学,叫于萌萌,她差点成了我的初恋。
我虽然是本科毕业生,而且还是一个过得去的学校,但初中那会儿我调皮捣蛋惯了的。
我的同桌叫林强,我俩是很要好的哥们,他喜欢打篮球,我喜欢打羽毛球,而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最常干的不是打羽毛球或者篮球,而是整蛊别人。
那时候,于萌萌是我们班的班花,经常有隔壁班的男生来送玫瑰,她都爱理不理的,实在烦了,就说初中生不准早恋,俨然一个大人的样子。
我记得那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好像一个演说家那样。我记得那天的课文是朱自清的《背影》,一篇优美的散文怎么就讲成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呢!
于萌萌回头望了我两次,好生奇怪。上语文课,我是无聊惯了的,而于萌萌这个喜欢琼瑶的人怎么会对语文课不感兴趣呢!
我也没走理她,继续听语文课,睡前听轻音乐的状态。
于萌萌冲我打了个手势,我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语文老师提醒她专心听讲。
我不明所以,继续听课。
大概课程过半的时候,实在无聊透了,我不自觉地一低头。课桌里有一封信,粉红色的信封,前面还用口红画了一个桃心。
简直是飞来横祸,意外之财,居然有人给我写情书。
可是班上谁用口红啊,用唇膏的有,冬天防嘴唇开裂,可是用口红的没有一个。难道是隔壁班的?可我也不认识啊,就算有,也是和林强一起打篮球认识的,都是男的。
谁啊!
“周龙,专心听讲。”语文老师在讲台上提醒我。
“哦!”我应了声,整个班级哄堂大笑,班上忽然多出一个大傻瓜。
于萌萌趁这个时间,回头就冲我打了个手势,还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然后继续上课,老师讲老师的,同学们听同学们的,一切都好像没事儿一样。
而我恍然大悟,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可这是为什么啊?虽然我喜欢于萌萌,哪个男生不喜欢班花的,可我也没跟人提起过,也从来没有任何表示啊!
我望着前排的于萌萌,很漂亮得马尾辫,鹅蛋脸,从我的位置可以看到她眼睛的一点,水灵灵的,像一潭深湖。
“看什么呢?”旁边的林强发现我了,我赶忙把手往里一推,说:“没什么。”然后林强专心挺语文老师讲课了。
这应该是我和林强最大的不同,语文课对于我是无聊透顶,而有哪一堂课他不是听得津津有味。
待林强听入神了,我掏出那封信,小心翼翼把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绿色底线的信笺,没有折叠,我一眼就看到上面的字了。
“我们认识很久了,但我们还未相识。我们天天见面,可什么时候我才能走到你的心里面?经常在放学路上说再见,可是漆黑的夜里,我能和谁再一次相见!你的身形已深深印入我脑海里面,你就是我心目中的男神。我是班花于萌萌。”
太肉麻了,我差点咆哮出来。
我又看着于萌萌,她依然专心听课,什么都没有注意到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和于萌萌走得这么近了??我什么时候成她心目中的男神了??我们之间有那么多的事情??
简直是一头雾水莫名其妙没有头绪,剪不断,理还乱。
正在我疑惑间,无意中把信笺翻过来,看到背面一行铅笔的字迹。
“麻烦你交个林强,我请你喝可乐。”
这是哪儿根哪儿啊,简直是飞来横祸,意外之财,居然有人把情书送到我手上,却不是给我写的。
最后,我还是把那封情书转交给了林强,不过不是在当时,而是下午放学以后。我怕他发现我看过情书的内容。
林强个于萌萌后来都成了彼此的初恋,最近两人商量着结婚的事儿呢!
而我,一直没有对人说出这个故事中自己的那一部分,就当是个小秘密,班花于萌萌差点成了我的初恋。
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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