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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的名作之一,他通过写阿Q这样一个小人物的一言一行,总结出‘’阿Q精神‘’,勾勒出人们的可笑,可怕,又可恨的矛盾的生活状态。
阿Q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上无片瓦,下无寸土,无固定住所,寄住在土谷祠里。
他斗大字不识一个,无一技之长,靠打短工为生,无名无姓,无牵无挂,无依无靠。
这样的人要想立足社会,生存下去,就必须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方法——精神胜利法。
谈到精神胜利法,让我想到这么一件事。年轻时我的一个同事就是这一法则的践行者。他只是个芝麻官——组长,管着我们四个人,平时总是对我们吆五喝六的,经常喝得醉汹汹的来上班,把工作人物一分配,他就关起门来睡大觉。我们早就习惯了他的行为,所以不满,可想不出啥好方法来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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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恰好,上级大领导来突击检查,他被逮了个正着,不但挨骂,还罚了三千元钱,你看那表情,满脸堆笑,好话说了一箩筐,认错态度、口气非常从容淡定,不时用自己的手抽打着自己的脸,尾巴摇的简直就是一条小狗,可爱至极。
领导刚走,马上乌云密布,把火全发在我们满身上,像疯子,心痛的哭爹喊娘。想唱戏的变脸。
这样的人普遍存在于我们中间,他们是新时代阿Q,为逃避责任,宁可不生产,不劳动,坚决不能得罪上司,想法设法把下属的钱财,好处统统变成自己的财产,把头削的比针尖还要尖,为了当官,不择手段,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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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真的像一个个小丑,心比脸还要丑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