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是单元起始课,本科的教学目标是:
科学观念:通过列举生活中的发光物体,认识到有些物体是自己发光的,而有些物体是反射其他物体的光,从而知道光源和非光源。
科学思维:以观察“黑暗中的苹果”实验为证据,说明没有光进入眼睛,我们看不到任何物体。
探究实践:通过实验交流、分析,概括出来自光源的光或来自物体的反射光进入眼睛,使我们看到光源或该物体。
态度责任:感知事物之间的变化是有联系的,也是有规律的;在实验观察中养成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认识到光对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性。
学情分析:
学生对光和光源其实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基本判断那些物体可以自己发光,那些物体不能自己发光只能反射光(尤其是月球、行星等)。但是对于学生难理解的是,是光进入眼睛里,才使我们看到光源或反光的物体。
所以在教学“观察黑暗的苹果”这个部分时,预测的环节非常重要,让学生独立思考判断是否可以看见。此时适合追问学生为什么,他们的回答会有:部分认为能看见的同学基于生活体验:比如进入电影院或者暗室眼睛有适应黑暗的能力觉得可以看见;还有认为不能看到颜色,只能看到轮廓的;这是他们的知识前概念。因此,在本课里需要解决的一个痛点就是让学生理解“光进入眼睛,才使我们看到光源或该物体。”经过充分的讨论过后,再完成观察黑暗中的苹果实验或者观看“实验效果微课”;经过前后的对比会更容易让学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