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资产交换相关概念。

货币性资产:货币资金、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货币资产以外的资产。例如:存货、预付账款、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少量涉及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补价比例不能超过25%。

补价的比例确定:支付补价/换出资产的价值+支付的补价 或收到补价/换出资产的价值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a.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b.换入或换出的资产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


‚以账面价值计量。不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

商业实质的判断:

�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金额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换入资产成本确定。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

4.不同换出资产处理: 主要是注意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5..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

�先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

‚将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在换入各项资产之间分配。

分配标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取得的按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账面价值为基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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