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乡镇权责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为基层减负赋能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干杰部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要求不仅是对政治立场的坚定表态,更是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乡镇权责体系的构建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乡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全面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基层治理中存在着权责不清、任务繁重、资源不足等问题,导致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大、效率低。通过明确乡镇的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可以有效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
在构建乡镇权责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责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科学合理地划分乡镇的职责权限,做到收放有据、各归其位、没有遗漏。这既是对法律权威的尊重,也是对基层干部权益的保护。同时,我们还要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原则,理顺县乡权责关系,确保乡镇有关职责接得住、履行得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此外,我们还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不同地区的乡镇面临着不同的治理环境和治理任务,因此在构建权责体系时不能一刀切、搞一刀切。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压茬推进。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