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不合法债务,有没有可能构成犯罪?
还真有可能。
罪名都起好了——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是这么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催收债务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就很可能涉嫌犯罪,可见,要债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法律知识。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罪名。
古人经常说,有两件事是天经地义的,一是杀人偿命,二是欠债还钱。
不过,这是古代的。
如今,则有所变化。

今天,欠债还钱,仍然是天经地义,不过必须是合法的债务,如果是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则肯定不受法律保护。
不仅不受保护,如果用不正当手段索要非法债务,一旦情节严重,就有可能变成一种犯罪行为,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这就不仅仅是债务能不能要回的问题了,可能还面临着要到号子里蹲上一段时间,吃上一段时间免费的午餐。
要想避免违法、甚至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要搞明白一个基本事实——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并不一定需要归还。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