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纷纷修订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进一步畅通了干部进出渠道。为持续激励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更应在推进“能上能下”时同步实施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持纠错在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遵循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细化容错的适用情形和工作程序,明确哪些情形可容错、哪些情形可免责、哪些情形可减责,划出容的红线。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发放建议书、督促办理等多种方式,帮助干部及时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把问题整改到位。
坚决防止错容。把容错纠错与干部慵懒散漫作风整治结合起来,既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和涉企执法中的“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又对因一心为公、敢闯敢试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干部给予容错免责,真正免除实干担当者的“后顾之忧”。严格把握严管与厚爱、出于公心与私利、失误与违纪的界限,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不将容错当“保护伞”,坚决不搞纪律“松绑”。
坚持预防并重。注重“自纠错”与“外纠错”相统一,将干部的内省与组织的监督结合起来,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制度上的漏洞等问题,要善于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防止隐患发展成为问题、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注重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让广大干部知容错、敢担当,保护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保障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