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网络上疯狂地征友,名为征友实则是想找个人来谈谈恋爱,具体恋爱谈些什么东西就不细谈了,我现在也没有搞明白其中的逻辑,当然你不用揣测,我是谈过恋爱的。
那天下午,我在寝室吃过一份踏踏实实的煲仔饭,在饮水机里接了一杯热水喝下,给冬天的腹部送去了能量与热量,窗外的一棵四层楼的大树光秃秃,最后几片叶子在空中摇荡。
方蓉约我出去,晚上七点四十的电影,地点就在学校不远处的电影院,周边的男男女女谈恋爱都要上那去,我去过,不咋地,当然我可能没有评价的权利,因为我那时注意力没在电影上。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会受到女孩子的邀约,而且看样子是对我有男女方面的意思,实话讲,我很是恐慌,靠着仅存的热量我脱光衣服钻进了卫生间洗了个澡,三块八让我全身上下焕然一新,而且从头顶上冒出了很多自信,呲呲喷了几大管古龙香水,可以了,我现在很帅气。
方蓉是我在软件上认识的女孩,附近的人,起初看到照片的时候就搞得我心猿意马,巴掌大的脸蛋上挂着两颗硕大的眼睛,要是直直的盯着肯定会把那些男人都吸进去,要不是鼻头颜色深了些在这纯白的肌肤上都快叫人忽略掉了鼻子,看到她嘴巴的时候我在想,这个嘴巴吃汉堡包的时候定是用叉子按住,刀子划拉着吃(考虑到手撕有损形象),王大陆看了很着急,但是我很是欢喜。
毫无疑问,我当时就下定决心要做一名光荣而坚定地舔狗。
从她的倾世美颜夸起,油嘴滑舌加上打字速度极快,很快我就夸出了太多丧心病狂不可思议的句子,什么届笑春桃,什么似蹙非蹙笼烟眉,将肚子里的好词语全全奉献,我认为对着屏幕的那张脸蛋一定正面露羞涩的微笑,心想我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呢,还会对我这么有眼光的人增添些许温柔的情感。
除了打招呼的你好之外,很长时间就没有回我消息了,我猜她一定在手机的那边高兴得昏死过去了。
我看到她的一个动态写的是徐志摩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句,文化人,我想。在百度上搜索了大量徐志摩的资料跟她侃侃而谈,我又跟她讲徐志摩在1923年写给梁启超的信中写的这句名句,当时徐志摩离了一个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桩西式婚。在介绍背景的时候我表达了对徐志摩的莫大喜爱以及对这个句子的莫大喜爱(曾经用作QQ签名两年之久),我想这下关系又拉近了一步了吧。
我呆呆的盯着屏幕,都快给她发去一篇八百字的作文了,怎么还不回我呢?莫不是太害羞了?是不是我的热情烫着这位美丽的姑娘啦?我攥着手机想着要不要继续发消息。
这时她回了我一句呵呵,表示她跟我聊天很是开心,为我与她能产生容貌审美与文化的共鸣感到高兴,当然,我也很是高兴,在寝室的被窝里笑得像一只调皮的海豹。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会有沟通,涉及面之广,逐渐开始向着更深层次的方向讨论,有一次我跟她说了尼曼猜想,我告诉她全体自然数之和等于负十二分之一,她发来....表示她不懂,这时候我就起着很重要的地位了,我从欧拉公式给她讲解,然后给她讲解解析延拓。
那晚上我花了三个小时零四十分钟给她全部讲解完毕,十分钟后她给我发了一个笑脸表示她已经听懂并且很是高兴。我回了一个笑脸表达了我的喜悦之情,说实话我还有一些邀功的意思,毕竟这个知识点很是难得的,后来我太累了就发了个晚安高兴的睡去了。
我怀疑过她有可能是残疾人,双手断了之类的,因为她给我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少了,就好像她有一恒河沙那么多事情要忙,而我只是一半颗沙粒,如果真是手断了就好了,唉,那我讲的尼曼猜想她肯定也没有听懂,不用笔演算怎么能理解呢!
直到她发来“今晚我们去大鼻子电影院看电影吧,刚上映的《是谁咬掉了猪耳朵》我很喜欢,位置你就选四排五号和五排五号,七点四十见。”
我看着屏幕上的文字,56个字。分明是一个正常人,完美的仙女!
买了票,古龙香水的味道太浓了些,我用力拍打了一会外套并使劲往身子里面鼓气,就像掸掉棉被上的灰层那样掸掉一些香水分子,我可是个男人,可不能落下阴阳怪气的印象。
七点四十五,我们一起看电影!她坐在我的后面,真人简直比照片还漂亮,我不时转过头向她望去,那张脸蛋分明在漆黑的空间里面闪着光,像是邹邹巴巴土墙上涂抹的石灰粉,我猜想她走路一定需要小心翼翼,因为这些粉被抖落下来是会呛到后面路人的,她身板柔弱,不善打架,就更得小心了。
可是我,她的男朋友,一定会死死的保护她的。对,我们约了会,看了电影,自然就是情侣。而且她常常对我表达她的快乐,我也常常向她倾诉我的快乐,我心想,我们简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情侣了!
有一次,她上超市,我这个女朋友真是一个爱忘事的调皮鬼!我给你细细道来,她去超市买东西,推着一个巨大的购物车,当时肯定心里想着要屯一个月的零食呢,你看,女生总是如此,物质能给于她们很大程度上的满足,然后从超市的一楼逛到三楼又推着回到一楼,收获了满满的一购物车,她给我说忘拿钱包了,让我转她五百块,咦,真是粗心。
我可不是平白无故诬陷人!不以偏概全,后来我们恋爱的那些幸福日子,诸如这种记性差忘带钱的事情简直是数不过来,你说,这是不是可以评一个最差记性大王了。
好几次我跟她讲,下次要出门之前先给我发个消息,然后我提醒她拿钱包,这样就不会面对每次还要等我转钱给她解围的尴尬,可不,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转眼又把这件事忘了,还好,她并没有忘记我是她的男朋友,你看,这不是每次有需要的时候都来找我嘛,男朋友不就如此么!
方蓉是一个极其优秀的女孩子,我每次想再次约她出来的时候她都在泡图书馆,都在做题,或者背英语单词。我一想到她那个记性,肯定是背一个上午也背不到十个单词,而且背到第十个的时候从第一个开始就慢慢忘记了,想到这我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能跟自己最喜欢的人谈恋爱,我们隔着屏幕相互与各自的灵魂交谈,他们说这是最高级的恋爱,不能被凡夫俗子所理解,可是我理解。
冬天从十一月就开始,这股暖流酝酿在这时令之前,足够的暖意取代了我历年的棉服厚裤。
可,真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