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学专栏】陈健
(382)
合同负债
“老公,老公”朱姨在2022胜利股份的年报中,见到了不少合同负债,奇怪的是同时亦有不少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难道不是应为客户发货而成为合同负债吗?”端着水煮花生向正在阳台饮茶的朱公走过去。
放下茶杯,朱公稍顿了一下,“老婆,这就似上次房博会,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订金就是预收账款,而定金则是合同负债,”朱公饮了口茶,“不过预收账款是可转为合同负债的;
“而在很大的程度上,合同负债也是可以替代原来的预收账款的。”
朱姨停了剥花生,疑惑看着老公。
“你要记住应用范围较少的预收账款,那自然就能够较好的区分两者的区别了。”
“预收账款不属于收入准则,如租赁准则下的预收租金;以及未对应履约义务的预收款。”
“未有履约义务,可以理解成未来可能会退回的订金等,同其他应付款。”
“但在约定履约义务之前,就已经打款,后续签订了合同。那就是先确认为预收账款,后转变成合同负债了。”
朱姨似乎理解地说,“哦,合同负债,是某家企业因签订合同,有了履约责任而产生的负债。”
“对,合同负债是有履约责任的,合同负债可以分为供应商账款未付,客户合同预付款,租赁合同负债以及担保合同负债等。”
朱姨好奇,“那怎会产生合同负债产生的呀?”
“合同负债,它产生的原因,常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尚未履行合同条款;又抑或是一方延期履行合同,致使对方产生损失等。”
“老公,这么说来,预收账款是好事,而合同负债就不那么好啦!”
“肯定的啦!清楚合同负债,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合同负债,对经营产生的影响,从而降低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