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豊棽
去年今日发表的“年终,生半”一文中,结尾写道:“永恒之事唯四:探索、欣赏、创造、爱。” 不久后,读到维克多·弗兰克尔的《Man’s Search for Meaning》,他认为有三种寻求意义的途径:一是通过对某种成果或业绩的创造;二是通过对某种事物的体验或与某人的相遇;三是通过对不可避免的苦难的态度。我发现第一途基本对应“创造”,第二途基本对应“探索、欣赏与爱”,自己唯独没有悟到第三途——承受苦难。探索、欣赏、爱都是令人愉悦的,在其中求得意义较为容易。受苦是我们不愿面对而又无法逃避的,在其中看到意义,对支撑这“不如意事常八九”的人生更为重要,也是一种更为深沉的体悟。
在弗兰克尔看来,受苦的意义在于人们对待苦难的态度。这种意义和一切生活的意义一样,不是现成可求的,而是要人们自己去赋予(弗兰克尔认为,“人生有何意义”不是我们对人生的提问,而是人生对我们的提问)。有位医生因爱妻亡故而深陷痛苦不能自拔,弗兰克尔问他:“若你先她而去,她会如何?”医生答道:“必定万分痛苦。”“是啊,如今这种痛苦由你代她承受。”医生闻言默然离去。其实,除了这种个别性的代人受难的意义,一个人面对逆境时保持自尊,以自己的行为示现坚毅的品格,让同胞们看到人性可以达到的高贵,这种示现本身就是具有普遍价值的。近读邓晓芒教授的《人论三题》,也有一段与弗兰克尔观点类似的话:“不管它是痛苦还是快乐……都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部分。把它凝聚起来,做一个东西,做成一件东西。”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在受苦,而在白白地受苦,苦得毫无意义与价值,没有把苦的垃圾转化成肥料,开出生命的花来。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言:“只有一件事令我害怕:我配不上自己受过的苦。”
“受苦”是对“suffering”的翻译。顾随先生谈杜甫诗时喜用“担荷”一词,我认为用“担荷”来表达“有意义地受苦”是很好的。今年暑假前,我把弗兰克尔作品的中译本送给毕业的研究生作纪念,题赠为“意义三途:创造,体验,担荷。”
新年来临之际,祝我们有快乐之幸,更愿我们有担荷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