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为曾轶可的艺人在北京首都机场过安检时因拒绝配合边检人员的工作且在公共场所爆粗口,引发网友热议,同时也被主流媒体点名批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法律无知者应得的。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曾轶可在做出任何行为之前都应该思考一下这样做带来的后果。公众人物应该更加在意自己的形象、名誉,而不是随意爆粗,甚至企图用网络暴力解决问题。曾轶可的所作所为体现出她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中国出入境口岸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拍照,可她依旧拍下工作人员的证件,这不仅侵犯了边检人员的人身权利,还扰乱了口岸区域秩序,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我们应该时刻记住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无论是曾轶可扰乱秩序还是边检人员态度恶劣,正义总会站在正确的地方的。“公众人物能否有情绪?可以有,但“敢爱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观”,公众人物为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反观当下,我发现公众人物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造成巨大影响的例子不在少数。前几个星期还在热议的“王源吸烟事件”,还有前阵子的“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都反应出有些明星的法律意识低下。这在我看来实在不应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是众多粉丝崇拜的对象,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却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甚至触犯法律,不仅仅损坏了他们在粉丝心目中的形象,造成社会的混乱,还很有可能毁了自己的生涯。可这些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我想明星们有必要注意一下,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
在我看来,这可能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明星们的法律观念被“钱财观念”所覆盖。随着明星的收入不断增加,肯定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可以靠钱解决,于是便想着钱可以解决任何问题,但在法律这块净土上,这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从小就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怎么能忘呢?其次,现在的年轻明星太多,由于年龄问题,还没有认识到身上背负的责任是多么重,也不知道一个好榜样应该如何树立。最后,可能还是教育的问题,虽说在我们这代人身上,法律意识已经得到一定改善,但还是不够深入人心,相信未来会更好的。
我们要做一个知法者,学习法律,敬畏法律,用法解决问题。也希望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更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