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10 从一个瞬间延续到下一个瞬间(永无止息)的意识之流即源自这些Y种(而产生的)。
3.10 These latent impressions(k) help consciousness flow from one tranquil moment to the next.
3.11 观察意识的流迁变化(即对每个起心动念皆保持着很高的觉知),如此这些意识之流(妄念之流)即会渐渐止息而逐步趋向三摩地。
3.11 Consciousness is transformed toward integration(samadhi)as distractions dwindle,and focus arises.
3.12 换句话说,任由心念起伏生灭,任由妄想来来去去,我们只须对它们保持着一个超越的观照即可。
3.12 In other words,consciousness is transformed toward focus as continuity develops between arising and subsiding perceptions.
3.13 知性(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的增长是通过对构成事物(即现象界的万物)的法则、过程、条件这三大要素和原理进行不断深入地了解而获得的。译者按:梵文Dharma的含义十分丰富,有“现象”“法度”“规则”“修行方法”“圣贤的教导”“(事物运行的)轨道”等意,此处译为“法则”。
3.13 Intellectuality evolves along the same three lines-form(dharma),time span,and condition-as the elements and the senses.
3.14 贯穿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背后存在着不易的法则。
3.14 The substrate is unchanged,whether before,during,or after it takes a given form(dharma).
3.15 作为变动不居的万物背后的这个不易的法则,正是(我们内在的)意识模式(Y种)。
3.15 These transformations appear to unfold the way they do because consciousness is a succession of distinct patterns.
Y识迁流何时休
3.10从一个瞬间延续到下一个瞬间(永无止息)的意识之流即源自这些Y 种(而产生的)。
圣哲关于八支瑜伽的教授全部完毕。此节经文另起开端,再次就“y»的问题展开阐述。
“Y”在印度哲学和瑜伽中,是与本性本体相对的现象之别名,是对立、冲突、缠缚、黑暗、无明、死亡、堕落、自我、封闭、浅薄、沉迷、冲动、非理性、魔鬼、邪S等等一切负面人生与存在之别名。
“意识之流即源自这些Y 种,具体地讲,是“种子→现行”过程中发现出来的Y 力,这种Y 力就是精神的本能,现代西方哲学和心理学称之为“意志”或“意志力”,东方哲学和瑜伽称之为“杂念”或“Y识”。这些杂念或Y 识从一个瞬间延续到下一个瞬间”,迁流不止且杂乱纷飞,它是包括瑜伽修行在内的一切生命修行之根本大敌。
3.11 观察意识的流迁变化(即对每个起心动念皆保持着很高的觉知),如此这些意识之流(妄念之流)即会渐渐止息而逐步趋向三摩地。
“惠能没伎俩,不断百思想。”“没伎俩”就是无为法,是真修行,是最好的对待妄念和烦恼的“伎俩”。“百思想”就是各种妄念和烦恼。针对这些百思想怎么办呢?“观察意识的流迁变化”,仅仅是冷眼旁观,用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待之,用一种只有觉知没有干预的状态待之。“如此这些意识之流(妄念之流)即会渐渐止息而逐步趋向三摩地。”
在望文生义的情况下,容易让人产生一个误会,以为三摩地(即自性)是高度或绝对静止的,只有三摩地的反面——妄念才是迁流不息杂乱纷飞的。纯清之溪,看上去似乎没有水流,实则是“静水流深”。还有阳光,它似乎是静止不动的,其实它是以每秒30万公里之速度运动着。再比如大地,看似不动,实则是“坐地日行八万里”的。
我们中国人称本性为“道体”或“道”。道体由阴阳组成,或可以通过阴性和阳性这两面来体认之、悟入之。故《周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道体阴的一面就是清净、如如、超越、幽玄、自在、自律的一面。但道体阳的一面就是生生不息、光明普照、大化流行、自发自觉的一面。
阴阳之关系是“相即”之关系。阴即是阳,阳即是阴,阴阳互根、互生、互动又互含,故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如是可知,道的清净幽玄、如如自在的一面(也即静的一面),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必须以生生不已、大化流行的一面(也即动的一面)为前提。
三摩地就是道体中与阳性相对应的阴性存在,也即与“动”相对的“静”的一面。但这种“静”是即动即静之静,不是死寂之静。如“静水流深”之静,实则是不静为静,以动为静——是不能脱离开动的静,这是一种需要较高悟性才能意会的静。我们姑且称之为“化境之静”或“圆境之静”。
“意识之流(妄念之流)即会渐渐止息而逐步趋向三摩地”,这句话的意思不可误解成经过修行,瑜伽士从动乱不止的杂念走向了它的反面——静止不动的三摩地之境。三摩地不是“动乱不止的杂念”的反面,三摩地与杂念之间是清浊关系,不是动静关系。清净的意识之流为三摩地,杂乱浑浊的(即混合着各种欲望、私心、冲突等的“业识”)意识之流为妄念。
3.12换句话说,任由心念起伏生灭,任由妄想来来去去,我们只须对它们保持着一个超越的观照即可。
如何对待和处理修行中的天敌——妄念:“任由心念起伏生灭,任由妄想来来去去,我们只须对它们保持着一个超越的观照即可。”
仅仅是站在一个很高的高度超越地、冷静地观照着妄念,如此妄念将不除而自消,破妄显真。当纷繁杂乱的尘心妄念云开雾散之时,真心本性将自由地、自发地,也是必然地呈现出来。真心、本性、道体、上帝、F性、BR、良知等等是呈现,不是一个设想或描画,是一个真实的呈现,它们是真实的存在,是存在之在其自己。
经验知识与先验智慧
3.13知性(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的增长是通过对构成事物(现象界的万物)的法则、过程、条件这三大要素和原理进行不断深入地了解而获得的。
梵文Dharma的含义十分丰富,有“现象”“法度”“规则”“修行方法”“圣贤的教导”“(事物运行的)轨道”等义,此处译为“法则”。
感官成就的是感性知识,知性成就逻辑知识和理性知识。西方视理性为合理性,即合乎逻辑和经验推理的认知主体为“理性”,在东方,我们视宇宙和生命的本体为“道理”——万物和生命存在的终极之理体,此理体或道理,简称为“理”或“理性”。理性即自性之别名,取自性诸特性之一的“自律性”之义。
因自律即是万物和生命的终极存在之“理”,也即宇宙和生命的最高法则和原理,是一切存在的终极之“理”,故此“理”即是本性,故名为“理性”。此“理”即是本体,故名为“理体”。合乎此理体和理由的认识,就叫“理性认识”。相应此理性的思维,名之曰“理性思维”。此理性认识和理性思维,是可以带来直接的开悟和解脱的。
西方重感性和知性知识,所以西方重感性和逻辑推理,如此可成就感官经验和科技知识,可简称为“知性”。东方重先天本性和超越式的直觉,如此可成就生命的解脱和般若的直觉,可简称为“本性”。
知性所认知的对象是现象世界,认知方式是逻辑、推证、数学、观察、实验和对感官的依赖,认知结果是形成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也即对事物产生结构性的认识。“对事物的结构性认识”是一种真理,这种真理名之为“结构型真理”“经验型真理”“客体型真理”或“外延型真理”。这种真理可有效地向人们指陈出事物的真相,这种真相名之为“事物的结构性真相”,即事物的形态、数量、颜色、质地、功用,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属于现象界的真相。知性认知是一种客体化趋向的认知,客体化就是去生命化和越来越物化的认知途径。
自性所认知的是本体世界,认识方式是超越式的直觉(即超越式的直接的视、听、感、觉等)和反省式的觉知,认知结果是形成先验(超验)知识和生命解脱,也即对事物产生存在性的认识。“对事物产生存在性的认识”也是一种真理,这种真理名之为“存在型真理”“先验型真理”“主体型真理”和“内容型真理”。这种真理同样可有效地向人们指陈出事物的真相,这种真相名之为“事物的存在性真相”,即事物的存在属性、存在关系等属于本体界的真相。自性认知是一种主体化趋向的认知,主体化就是生命化和越来越心灵化的认知途径。
知性认知能很好地获得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也就是说,可以很好地形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以知性认知可以为人类带来生活上极大的方便和富足,极大地促进社会和历史的进步。
自性认知能很好地获得超验知识和存在知识,也就是说,可以很好地产生生命科学和生命哲学。所以自性认知可以为人类带来生存上的极大深化和觉知,极大地促进人文文化的丰富和文明的提升,以及带来生命内在的全面解放。
在圣哲出世之前的数千年里,印度已形成了以生命为中心的“自性文化”或曰解脱文化,俗称“瑜伽文化”。虽然圣哲于此大声疾呼重视知性,发展科技,提倡逻辑和经验之知,但积习已成。
3.14贯穿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背后存在着不易的法则。
这个不易的法则站在东方文化立场来看,就是“种子 现行”的Y的法则,站在西方文化立场来看,就是因果相续的逻辑法则。
“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对事物之“过程”的描述。这个“过程”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时间”。其实时间这个东西是不存在的,换言之,这个世上就没有一个叫作“时间”的东西。当事物在因果律的支配下从因向果迁移和过渡而形成一个现象——过程,这个过程就被人们误以为是“时间”。“贯穿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正确表述应该是:贯穿事物整个过程的“背后存在着不易的法则”——Y果法则。
3.15作为变动不居的万物背后的这个不易的法则,正是(我们内在的)意识模式(Y种)。
这是东方式表述法,具体讲,是典型的印度哲学式的表述法。但在西方人看来,“变动不居的万物背后的这个不易的法则”,是事物内在的逻辑法则和Y果法则。西方人认为事物的背后有一个不易的法则,这个或这些法则就是这个事物的主宰和本质。
在东方人看来,这个事物的主宰或本质就是我们所谓的“自我”或“主宰”(在人曰自我,在物曰主宰)。而“自我”或“主宰”正是不好的东西,是执着,是缠束,是必须要化掉的,是必须要超越的。瑜伽之洞见是要见到所有事物空性的一面。不见空不算见道,不见空不算见性。见空就是见性,见性就是见空性。见空性就是见人与物之无自我、无主宰下的自由、自律、自生、自觉、自在、自然之本性。不见空性就是不见有性。知“空”性才能知“有”性——有性就是生发万有之本性,也即万有背后最直接最初始的创造性。
瑜伽乃至整个印度哲学的一个基本观念是:外界的一切事物(包括身体在内)和内在的全部精神都是Y种的现行。外界事物是Y种的客体化显现(印度传统哲学名之曰“外境”,简称“境”),内在的全部精神活动是Y种的主体化显现(印度传统哲学名之曰“Y识”或“意识”,简称“识”)。外境和意识之间在认识上和关系上是互动的:不同的意识所见之外境也是不同的,不同的外境所激起的意识也是不同的。换言之,外境和意识是互动互生的,是互依互在的,亦即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这是真正的、彻底的唯心主义哲学。
西方自有哲学以来,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只有“单子论”(莱布尼兹),“唯意志论”(叔本华,尼采等),“超越的观念论”(康德)等,这些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在这些哲学没有将生命主体提升到宇宙和存在的基础和核心这一高度上来之前,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从这个标准来看,正宗的唯心主义哲学在东方。说其“正宗”,是因为东方的唯心主义不仅将“心”看待成认知之主体,感觉之主体,它更是创造之主体,生发之主体和超越之主体。唯心不唯心,不是从认知和感觉上来决定,是从有没有将心当作创造、生发和超越之主体这个标准上来决定。因西方哲学全部是将心看待成认知之心、感觉之心,故判定西方没有真正的唯心主义,真正的唯心主义哲学在东方。
东方唯心主义哲学又分为“妄心派唯心主义”和“真心派唯心主义”。
妄心派唯心主义以印度瑜伽的“Y论”和F教的“唯识论”为代表。真心派唯心主义是以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流派(如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瑜伽)为代表。从比重和分量上看,东方哲学是真心派唯心主义占绝对压倒性地位,而妄心派唯心主义仅仅是真心派的一个从属与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