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庭前审查,什么情况下应当退检:
亲告(侮诽暴虐侵)、不在(被告人不在案)、不应管(不管咱管辖),死亡、时效、已赦免(刑诉法第16条),没事又来(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撤诉,没有新证据又来起诉),应退检。
2.B项,召开庭前会议的原因:
多杂大,可召开。
证据材料多、复杂、影响重大。
庭前会议不是必经程序。
拒不认罪认罚不是多杂大。
3.D项,建议检察院撤诉。
1.经过庭前审查,什么情况下应当退检:
亲告(侮诽暴虐侵)、不在(被告人不在案)、不应管(不管咱管辖),死亡、时效、已赦免(刑诉法第16条),没事又来(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撤诉,没有新证据又来起诉),应退检。
2.B项,召开庭前会议的原因:
多杂大,可召开。
证据材料多、复杂、影响重大。
庭前会议不是必经程序。
拒不认罪认罚不是多杂大。
3.D项,建议检察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