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认定能力在民事裁判中的体现方式
法官对存在争议的主要事实进行事实认定,并说明其理由。在争点整理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能够专注于真正的争点并充分进行主张和举证,也为了使当事人能够探讨包括调解、和解在内的纠纷解决方法,有时会披露暂定的心证,但其前提是需要根据已提交的证据材料等进行事实认定
事实认定能力在民事诉讼代理中的体现方式
律师的诉讼活动,立足于委托人立场、作为法律职业人士的视角固然重要,但同时,以中立立场进行客观判断为前提的视角也同样重要。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掌握科学的事实认定方法,评估、预判可能的判决、调解、和解,并以此为基础反向推演,思考为委托人所需且有效的诉讼活动方式。
在此诉讼活动中,需在牢记以下关于事实认定的系统方法的同时,有意识地构建举证结构,探讨如何进行举证才能使待证事实获得法院认定。即使在法律咨询等场合,也必须为了纠纷得到恰当且妥善的解决而准确把握事实关系,同时,也需要为可能提起的民事诉讼留意举证的可能性。
优秀的诉讼代理人处理事实主张的系统方法:
第一步:定位法律规范(找法)
明确本案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实体法规范或法律行为(如《民法典》某一条文,合同、决议的某一涉权利、义务、责任条款)。
第二步:提取要件事实(骨架)
从法律规范中解析出构成要件,并将其转化为本案中需要证明的具体要件事实。这是法律(主张)分析的出发点。
第三步:搜集和筛选事实(找肉)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实,包括背景事实、间接事实、辅助事实等。
第四步:分类与定位(建立联系)
将搜集到的事实进行精准分类:
1.哪些是必须主张并证明的要件事实(A, B, C)?
2.哪些是用来推认要件事实A的间接事实(a1, a2, a3)?
3.哪些是用来增强证据可信度的辅助事实?
4.清晰地建立“间接事实 → 要件事实”的逻辑链条。
第五步:构建有说服力的主张文书(呈现)
在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中,以清晰的结构呈现所有事实:明确主张要件事实;
详细陈述支持性的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并说明其与要件事实的逻辑关联;
最终形成一份既重点突出(要件事实明确)、又论证充分(间接事实丰富)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必须同时包含主要事实、重要的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只有这样,才能向法官呈现一个完整、有说服力的“故事”,让法官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认同你方证明逻辑的合理性。
一份“有血有肉”的文书,不仅有助于法院进行高效的争点整理,还能为法官促成和解提供充分的背景信息,最终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