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大大的小说,往往只写一个人的几件事,这几件事里又参杂着整个社会环境的描写,我们上语文课时,往往说这种手法叫做以小见大,但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应该说,自己创作过小说的人都知道,所谓写作的手法或者记忆大部分时候是没有办法刻意为之的,之所以让别人感觉到文字厚重,信息量多,那是因为,事情原来就是这个样子。
孔乙己是个真实到了极点的人物,他的真实性并不是因为鲁迅大大对其个人描写的有多么传神,而是从整个文章各个细节所映射出来的,那个时代,那个环境,那种人际关系网中,必然是有孔乙己一样的人物在像孔乙己一样生活,这种真实性是从现实中传导进文章的,应该有理由相信,我们现在是无法写出鲁迅大大那时的真实性的,不过我们也不需要这么做就是了。
除了时代的真实性,孔乙己也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他有自己的自尊心,他的悲剧也是顺其自然发生的,他凄凉到没有人在乎的结局也似乎在一开始就通过性格进行了预示,鲁迅大大写的是一个人失去一切的过程。
为什么孔乙己本身就是个偷儿,但是却尽量在酒馆不欠帐呢?很简单,我认为酒馆就是孔乙己唯一的容身之所,这里虽然有人取笑他,但是他可以向一群短衫帮,大字不识的人,显示自己长衫的身份,他再也找不到其他地方去消遣了,在这里喝一杯酒吃一碗茴香豆,和少年显摆一下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是他在痛苦艰难的生活中唯一的放松,即使这种放松在我们看来也毫无尊严可言。
所以,当他最后腿被打断,用手撑着来酒馆喝酒时,我认为他应该是对世界在做告别了,他没有容身之所,再也还不起酒债,名声也臭了,剩下的只有默默无闻的死去,酒债,名声和他生活的痕迹,都随着死亡一起消失,这真是凄凉的人生,如果这种凄凉是时代的原因,那让人涌起的,便只有完全的愤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