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作家》里提到:想成为作家的人,一定要培养倆个写作习惯:一个是,早起睁开眼睛就写,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写作状态;还有一个就是每天规定时间去写,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性的写作状态。时间久了,你就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写作的主题和风格。如果不能坚持,写作这件事基本上就可以放弃了。
很多年来,在写作方面我模仿过很多作家的语言风格,也写过各种题材的文字,一直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写作状态,又停笔大半年了,现在突然又想写了。
昨天下午接孩子时,我和孩子班里的同学聊天,其家长很开心的跟我说:“你是老师吗?”。她的意思是:我应该是老师,要不怎么能认识她家的孩子。
按她的话,我还可以这样理解:哈哈,我可能有老师的气质。
老师不是我的社会身份,但我从十八岁就被别人误为老师或者记者。当宝妈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还有认能指认我这个虚妄的身份,实在令我意外的开心。但我最想成位一名女作家。
偶然刷到了《成为作家》这本书,加之意外的身份认可,我的体内乍现多巴胺。这何尝不是一个敦促我继续写作的昙花一现的契机呀。
我想试试这个方法。
说试就试。开始……
对于睡觉的最佳姿势,美容院的,骨科的,心内科的人说法不一,他们担心你不按他们要求的睡姿睡觉,你可能会加深法令纹,另外,颈椎、五脏等其他娇嫩的细胞也会感到不适。我除了法令纹,鱼尾纹,眼袋外,身体其他部位还算可以。为了减缓法令纹,我现在练习仰卧的姿势了。睡着了,双手会鬼使神差般的放在胸口,导致血氧降低,这样自然做噩梦的机会就多了。
昨夜,我似乎做了个让我担惊受怕的梦,详细的过程记不大清楚了,隐约记着:我奔跑着,在麦地与麦地之间的小道上拼命地奔跑,似乎后面有一个护着我的帅气的男人,跑到小径的尽头,准备拐弯时,一对长相和衣着都一模一样的男人停在长得金黄而密匝的麦地边,一人推着一辆破旧的90年代的自行车,一个眼睛里充满邪恶,一个眼睛里满满的想侵犯我的猥琐,看着我身后跟过来的帅气男人,他们相互使了个眼色离开了。
梦,想起来也就这么多。
那个帅气的男人是谁?我不认识他,但是心里满心的欢喜,想嫁给他的那种欢喜。我们的距离不算远,心的距离不知道有多远。如果他也不认识我,那为何要护着我?如果他认识我,为何又不和我并肩而行?我为何在田间发疯地奔跑?是他在追我?为何要追我?
这就是梦,不完整,没有头绪,细细地理,还是乱糟糟的片段。
无意识写作结束。
写作,应该是我这些年来没有突然崩溃的主要原因。
更年期已经慢慢慢慢地进入我的身体,我的焦虑大爆发,像傻子一样遗忘,像疯子一样发脾气,头发一撮一撮地掉,掉得让人害怕,粉退花残,头晕眼花,气血不足,每天总要抽点时间想想自己是不是要得什么病了。
也许写作能救我。心里有个成为作家的执念,却一个劲儿地撒谎:哪有的事!分裂的心理,让我在坚硬的理想和缥缈的念想之间煎熬。
对于我而言,还有比写作更有意义的事情么?
写作,也许可以预防老年痴呆。自我感觉:作家要么短命,要么长寿。
活到当下,我已经不可能英年早逝了。如果写下去,我应该,可能,会长命百岁。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