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了一会儿卢梭的《爱弥儿》
我们在考教资时其实会了解这些教育大家的教育理念和书籍。
但大部分时候,这些介绍只是横向性广度的延伸,在纵向深度上仍需个人自己去进一步了解。
今天终于翻开了躺在我书架上两年之久的书籍,我才开始意识到,卢梭和他的教育理念并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冷冰冰的概念,他以追求社会进步的理想,深刻的学者眼光真诚地表达自己对于儿童教育的思考。
引申序言的两段话:
“倘若我的观念有误,但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读者产生正确的想法,那我的时间就没有白白浪费。”
“我和别人的想法截然不同,难道让我遵循别人的想法写作,受别人的影响吗?不,当然不行,可以要求我不去故步自封,但不要以为我比别人都睿智;可以要求我的事情,不是修改我的意见,而是敢于怀疑我的看法;我只能做这么多,而且我已经在做了。假如某个时候我用了果决的语气,绝不是为了勉强读者接受我的意见,而是在向读者申明我的想法。为什么我要用怀疑的语气说出我十分相信的事情呢?我得准确地说出我的想法。”
另外令我惊异的一点是:这样一位深刻的教育思考者,做出的行为竟与自己的行为背道而驰。
他和自己妻子孕育的五个孩子,皆被送去了儿童福利院,根据我了解到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他们家太穷了,根本养不起这些孩子,二是情感疏离,认为孩子是负担。
但是与其说是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背道而驰,我现在越来越能感受到一个词“剥离”。
“思考力”与现实世界需求的剥离。
“情感”与“事业”的剥离。
许多事物只能从事物本身的那个维度进行讨论。
写这本书只能展现卢梭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期许,对教育事业深刻的思考。
但是,他喜欢研究思考,希望社会进步,跟他有父爱,有对孩子强烈的责任感是不挂钩的。
有父爱的人不一定擅长思考,“钻研思考”和对人实打实的“爱”是两回事。
可以说,他是一个有大爱,但是无小爱的人。
再退一步来讲,那会儿可能是真的穷,他们家也拿不出那样的时间精力去养育五个孩童,况且孩童在十八世纪还是家长附属品的存在,不被赋予权利和尊严,所以这样的行为也并非被法律约束。
此外,在《爱弥儿》这本书发表之后,卢梭因为宣扬的“自由”和“反君主制度”等言论强烈遭到教会反感,书籍被冠上“异教邪说”当众焚烧,他本人也遭遇追捕令,走上了逃亡之路,一直到他离世,巴黎对他的追捕令都没有撤下,他的身份依旧是“在逃的犯人”。
我在想,他会不会提前预测到了发表这本书籍的危险性呢?
这种情况下,确实也养不了孩子,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已经是他们夫妻二人能想到的,做出的最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