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得”或许是未知的,是想象中收益的期盼,并没有自己或别人的具体案例可作参考,以人为鉴,这部分并无意义,何况“成功不能复制”。可是“失”却是可以预见的折损,以人为镜就是用已知的自己或他人的教训作为借鉴,防止重蹈覆辙。
我们决定在一些新弄来的准备生产上市的品种外观上效仿下成功的别人,说起来的确有那么点“不光彩”。只是,在生存面前所有的道貌岸然不是扯淡就是自杀。实力尚不足以支撑慢慢去建立自己的辉煌的时候,模仿未尝不是一个可以让自己生存并伺机寻求发展的捷径。这是我们简单的判断,却并没有看到太多成功的案例。
尽管之前在刚开始生产普药品种的时候,我们已经有意识地在包装及片重,大小上借鉴了其他销量好的产品。但因为那些品种没有哪个企业能够在销量上一骑绝尘,也就没有绝对的榜样。我们的模仿不能说没有效,但离“成功”还相距遥远。谈不上有价值的尝试。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像总比不像有用。
也正是因为之前的模仿对象都并非是特别突出的知名产品,我们的模仿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事实是,这些普药产品市面上不同企业的相同品种外观看起来大体都一个模样,没太大区别,至少省内企业的如此,所以并不担心,其实也是不清楚会不会有“侵权”的麻烦。如果不是钟药师的“勇敢尝试”(实质是包括她和她的团队,以及建议她这么做的人在内,没人知道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不良后果),我们在模仿的时候就一定不会那么谨慎,不会有那么多敬畏,更不会设法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准确说是保护自己的行为不被追究。
钟药师的遭遇给了我们警示,那就是哪怕不是完全的模仿,如果没有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是有“侵权”风险的,这可以说是典型的以人为镜。
当然,在后来不断的学习和众多经历中有了更加深刻的感悟,我们当初做的那些以为可以规避风险的努力,无论是商标还是外观设计专利,都不可能成为有效的保护伞。如果真被提告,并没什么胜算。
好在,很快这些做法就不再需要了……
早安,二月十五。